大有能源: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家昱)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2 20: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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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马家昱)
  作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家昱:1974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河
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
管理合规研究中心负责人,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聘任外部董事,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员,河南省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推介专家,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
长,中共郑州市纪委监察委案件审理业务咨询专家库特邀专家,郑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天元(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河南省
律师协会认证首批公司法及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本人自 2023 年 8
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要求。在履
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马家昱     9        9         9         0        0          否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马家昱        3         3         0         0          否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会议 4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等 8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
行沟通的情况
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汇报,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本人
积极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计划、审计工作重点等事项进
行沟通,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推进年报审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通过
上证 e 互动、主流财经网站等平台和媒体报道,了解投资者重点关注
的问题和建议,并向公司进行反馈、核实。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机会,通过
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听取管理层介绍的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公司指定董
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部等人员和部门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本人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沟通渠道畅通。
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前,
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审议了《关
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关于<河南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议案》
   《关于<河南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的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通过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反映了财务公司的
真实状况,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可控。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
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各项
制度的规定进行。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情况,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未发现重大内
部控制缺陷。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
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人同意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四、总体评价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
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
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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