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26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
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精简法人主体,提升运营效率,
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漯河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漯河水务”)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临颍水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临颍水务”)。合并后,漯河水务存续,临颍
水务解散并注销其独立法人资格,临颍水务全部资产、负债、业
务、人员及一切权利与义务由漯河水务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社会信用代码:91411122061388037T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培森
成立日期:2013 年 01 月 21 日
住所: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经一路中段
经营范围:污水、污泥处理、中水利用;设计、安装水处理
设备;承接水处理工程(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核定的范围经营)。
经营情况:负责漯河市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日常
运营,处理规模 3 万 m?/日。
股权结构:中原环保持有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167,881,619.16 166,407,502.34
负债总额(元) 83,288,660.34 81,780,136.61
净资产(元) 84,592,958.82 84,627,365.73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28,600,631.81 23,177,821.38
净利润(元) 5,344,691.08 5,379,097.99
经核查,漯河水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
的能力。
社会信用代码:91411122MA44GMB485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培森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19 日
住所: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经七路中段
经营范围:污水、污泥处理;中水利用。
经营情况:负责漯河市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日常
运营,处理规模 3 万 m?/日。
股权结构:中原环保持有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222,153,188.12 219,577,130.89
负债总额(元) 120,773,929.05 119,630,631.77
净资产(元) 101,379,259.07 99,946,499.12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28,637,426.13 21,519,333.43
净利润(元) 7,999,493.60 6,566,733.65
经核查,临颍水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
的能力。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及相关安排
漯河水务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临颍水务,吸收合并后,
漯河水务存续经营,公司名称、股权结构保持不变。临颍水务依
法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一切权利与义务由漯
河水务依法承继。
本次合并双方为同一母公司(中原环保)控制下的全资子公
司,经双方协商并依据审计结果,无需支付现金对价。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临颍水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99,946,499.12
元,该净资产价值在合并后由漯河水务承继。
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权属变更、税务审批、公司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
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临颍水务全体在职员工均由存续公司漯河水务全部接收并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与临颍水务之间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全
部权利和义务,均由漯河水务承继和履行。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由漯河水务与临颍水务签署《公司吸收合
并协议》。同时,因临颍水务负责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项
目运营,已签署相关特许经营协议,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该业务
将由漯河水务承接,为保障程序规范性,确保污水处理稳妥衔接,
相关方就业务主体变更事项签署《关于合同主体变更的三方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甲方(吸收合并方):中原环保漯河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被吸收合并方):中原环保临颍水务有限公司
方继续存续,乙方解散并注销。
全部资产、负债、证照、许可、业务以及人员均由甲方依法承继,
附着于乙方资产上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亦由甲方依法享有及承担;
双方另有不同约定的除外。相关的转移/过户手续将由双方根据
本协议的约定办理。
本协议约定的吸收合并完成后,甲方的名称及注册资本保持
不变,也即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名称为中原环保漯河水务科技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双方同意,乙方的全部股东权益为人民币(大写)玖仟玖佰
玖拾肆万陆仟肆佰玖拾玖元壹角贰分(¥99946499.12 元)。
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即定价基准日),乙方
的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玖仟玖佰玖拾肆万陆仟肆佰玖拾
玖元壹角贰分(¥99946499.12 元)。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就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支付对价。
吸收合并前乙方的全部债权、债务,吸收合并后由甲方承继。
(1)就本协议签订、履行,本协议双方各自聘请服务机构,
各自承担相应服务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乙方凭本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
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由合并后公司(即甲方)
承担。
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对债
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要求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方的共同股东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享有。
由甲方享有。
(二)《关于合同主体变更的三方协议》
甲方:临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临颍县产业集聚
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原环保临颍水务有限公司
丙方:中原环保漯河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建设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2019 年补充协议》《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
二期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确认协议》(包括基于以上协议形
成的其它来往文件)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二期的基本水量合并计算,即每一个运营月内的基本水量按日平
均 6 万立方米(设计水量的 100%)计算。若运营期内每个运营
月日平均实际污水进水水量低于上述合并后的基本水量,甲方按
该合并后的基本水量(即日平均 6 万立方米对应的月水量)计算
应付污水处理服务费;若当月实际污水处理量超过该合并后的基
本水量,甲方按每月实际处理水量向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系公司内部资源整合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
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治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本次涉及吸收合并的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其财务报表均已
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吸收合并后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