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2025 年度)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1-2
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 [2026]第 0525 号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原环保”)管理层编制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郑州
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中原环保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
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原环保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编制《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
公司 10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购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
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中原环保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郑州
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经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关于购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编制了本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本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
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 股份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
集团”)。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净化”)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并经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备案
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4027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万元,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442,067.68 万元。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二、 业绩承诺情况
公用集团作为补偿义务人,对污水净化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扣非净利润
作出承诺。公用集团承诺,污水净化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净利润(指
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
于 36,930.21 万元、34,342.46 万元、37,827.42 万元。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污水净化 2025 年度业绩实现数已高于业绩承诺数。具体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业绩承诺数 业绩实现数 差额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2025 37,827.42 65,426.15 27,598.73
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四、 结论
综上,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5 年度业绩承诺期内
完成业绩承诺。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