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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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
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沈建华先生、汪选明先生、劳法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贵清先生、游剑先生、祝锡萍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祝锡萍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
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
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游剑先
生、祝锡萍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贵清先
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
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独立董事均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
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权,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
理事长,曾任杭州市余杭区人大代表,获得余杭市首届政府特殊津贴、
余杭市劳动模范、杭州市十佳杰出青年、杭州市民营科技新星等荣誉。
曾任争光集团研究所所长,争光集团一分厂厂长,漂莱特争光生产经
理。1996 年 2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争光树脂总经理,2000 年 1 月至
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948.00 万
股,占总股本的 51.64%,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建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
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和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留权,初中学历。1971 年下乡插队于余杭区宏畔村胜利大队,曾任
争光集团三分厂副厂长,199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董
事、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34.18 万
股,占总股本的 9.92%,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选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
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和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权,高中学历。曾任争光集团实验室实验员、争光集团党委办公室主
任,199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董事、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劳法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34.18 万
股,占总股本的 9.92%,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劳法勇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
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和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权,工学博士,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有
色金属行业冶金分离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稀
有金属冶金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膜工业协会电驱动膜专业委
员会委员。1994 年 4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中南工业大学助教,1994 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贵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博士学历,教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曾任丽珠医药集团技术员,美国 MD 安德森癌症中心博士后,现任浙
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附属一医院双聘教
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
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浙江省中小企业创业指导
师(首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锡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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