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后》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部分成就,可解锁额度为第五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的 90%。本次解除
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