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蒋艳辉)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
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钢铁”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勤勉、客
观、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为
公司运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和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蒋艳辉,现任华菱钢铁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
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副
院长,湖南省会计学科联盟秘书长。历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
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等。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会议表决情况
次董事会,对会议的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要求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本人未有
参加股东会。全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投票表决
出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情况
对全部议案
蒋艳辉 10 2 8 0 0 0
均投同意票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3 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全年出
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投票表决
姓名
专门会议 审计委员会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情况
对全部议案
蒋艳辉 6 4 - 3
均投同意票
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
出异议。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现场办公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前往子公司阳春新钢铁进行调研,考察了其生产线
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现场,对生产、技术、销售、市场等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前往广州考察华菱湘钢客户,了解其产品及与公司的合作等情况;在参加公司现
场董事会过程中,针对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套期保值及其他重大事项,及时与
公司董事和管理层深入沟通,充分了解可能的风险,并结合行业最新政策及形势,
从规范运作、风险控制、项目申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本人的相关要求和意
见得到了管理层的重视和采纳,对公司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防范风险起了积极作
用。另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网络等媒体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动态。此外,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各方面的要
求,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就相关事项进行汇报,通过现场交流、电话、邮
件等多种方式就本人关心的问题进行及时准确的解答。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
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
股东权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升信息披露的有
效性,便于投资者更好地做出投资决策。持续关注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在保证公
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2024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 33.99%,较上一年提升 2.70 个
百分点;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合计回购公司股份
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金额,股东回报合计占 2024 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达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
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
工作条例参加会议履行职责,针对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回购股份等
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升公司科学决策水平。
(一)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事项
本人严格履行内、外部审计沟通职责,与公司内审部门、外审机构保持密切
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
事前审核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审计计划,并监督其在审计过程中的执业行为,
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
论,提高审计质量;持续跟进公司年审进度,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
年审工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均及时、准确、完
整地予以了披露。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人对
公司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与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共同
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针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
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
制的现状。公司当前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对公司运营业务流程的检查能够有
效防范公司重大经营风险,希望公司能够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结合自身管理特
点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并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提升公
司整体应对风险的能力。
(四)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针对财务公司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本人认为,公司
编制的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
结论客观、公正。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
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
(五)关联交易事项
针对 2025 年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财务公司与湖南钢铁
集团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增加与湖南钢铁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华菱
保理股权调整、华菱涟钢及引进外部投资者向电磁材料公司增资等关联交易议
案,本人均认真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本人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均严格控制在批准范围之
内。
(六)董事会换届和薪酬结算报告
针对报告期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事项,本人认真审查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并与管理层积极沟通,详细
了解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被提名人的简历,对其任职资格进行核查。本人认为,相
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任职资格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另外,根据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来确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4 年薪酬结
算,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没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发生。
(七)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实施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是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基本面的判断,有利于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
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
归内在价值,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相关的各项资料,就相关事项认真
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对公司及股东的忠实勤勉义
务。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上发挥作用。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蒋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