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 776,271,771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6.53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军信股份 股票代码 30110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覃事顺 单峰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桥驿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桥驿
办公地址 镇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 镇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办公楼 公司办公楼
传真 0731-85608335 0731-85608335
电话 0731-85608335 0731-85608335
qinshishun@junxinep.co
电子信箱 shanfeng@junxinep.com
m
(一)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环境治理及绿色能源领域的国际环保能源企业,聚焦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绿色能源项目
的投资、管理及运营。业务范围涵盖中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体业务涵盖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中转及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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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污泥处置、渗沥液(污水)处理、飞灰处理处置及检验培训业务等。公
司主要通过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垃圾渗滤液和飞灰等处理处置设施进行投资
建设及运营管理。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工业级混合油,主要服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服务、生活垃圾中转及配套污水处理服务、餐厨
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服务、污泥处置服务、渗沥液(污水)处理服务、垃圾填埋服务和灰渣处理处置服务,通
过投资建设和运营各类城市固废处理处置设施,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垃圾渗滤液、飞灰等污染物质进行
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以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或处置标准。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布局于中国湖南省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湖南省内,公司作为固废处理领域的龙头企业,
全面覆盖长沙市六区一县的全部生活垃圾、城区餐厨垃圾及大部分市政污泥处理,并拥有浏阳市全部生活垃圾与城区餐
厨垃圾、宁乡市城区餐厨垃圾及平江县全部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市场份额。公司目前在湖南省内的生活垃圾中转规模达
烧为核心业务,目前已签约四个垃圾(固废)科技处置发电项目,合计规模达 9000 吨/日。其中,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
国相关方签署了三个项目的协议,总规划规模 7000 吨/日:包括位于首都的比什凯克市项目(规划规模 3000 吨/日,一
期设计规模 1000 吨/日,已于 2025 年 12 月投入运行)、奥什市项目(已签投资协议与特许经营协议)及伊塞克湖州项
目(已签投资协议),后两个项目规划规模均为 2000 吨/日。此外,公司还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与自然资源部签署
阿拉木图市固废科技处置项目投资协议,规划垃圾处理规模不少于 2000 吨/日。
公司凭借先进的管理和技术、良好的建设和运营能力、优质的项目成果获得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中国
湖南省与“一带一路”地区已有显著的行业和区域竞争优势。公司致力于打造高品质固废处理项目和绿色科技能源中心
(绿电供应中心、绿色供热中心和绿色算力中心),并计划持续在国内以及中亚、东南亚、中东、南美等“一带一路”
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提供“军信解决方案”。
图1 公司运营的长沙市黑麋峰园区(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 BOT、TOT、BOOT、BOO 四种模式开展相关业务。
BOT 模式是当前公司主要的运营模式,采用该方式的项目主要包括垃圾焚烧项目(一期)、垃圾焚烧项目(二
期)、浏阳市垃圾焚烧项目、平江县垃圾焚烧项目、污泥处置项目、渗沥液(污水)处理项目和灰渣处理处置项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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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垃圾中转处理配套污水处理项目等。BOT 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指政府部门通过特许经营权协议授权签
约企业进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签约企业将相关设施交回政府部门的一种经营方
式。
TOT 模式是公司从事垃圾填埋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采用该方式的项目主要包括填埋项目和平江项目。TOT 模式即
“移交—运营—移交”模式,政府部门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签约企业,由其进行运
营管理;签约企业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投资并得到相应回报,双方特许经营期满之后,签约企业再将该项目交
还政府部门的一种经营方式。
BOOT 模式是当前公司从事生活垃圾中转处理的主要经营模式,采用该方式的项目包括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项目。BOOT
模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转让”,指承包方根据特许经营权的约定,负责项目的建造及运营,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并获
取相应的运营收入,达到约定期限后将整体工程转让给政府的商业模式。
BOO 模式即“建设-拥有-经营”模式,该模式是集“投资、设计、建设、拥有、运营、维护”于一体的专业化模
式,签约企业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经营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并不将此项目相关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协议
到期后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采用该方式项目主要包括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等。
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置、渗沥液(污水)处理、垃圾填埋、飞灰处置、生
活垃圾中转及配套污水处理、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业务。
(1)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由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收入构成。浦湘生物、浦湘环保、浏阳
军信、平江军信、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均已签订购售电合同,按照上网电量和项目批复电价按月结算电
费;公司与长沙市城管局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垃圾处理费根据实际垃圾处理量和处理单价进行结算;平江军信与平江
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平江县政府根据实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支付处理费用;浏阳军
信与浏阳市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浏阳市政府根据实际生活垃圾处理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支付处理费用;军信环
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与比什凯克市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政府根据实际生活垃圾处理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
价支付处理费用。
(2)污泥处置业务、渗沥液(污水)处理业务、垃圾填埋、灰渣处理处置业务:公司与长沙市城管局签订了特许经
营协议,长沙市城管局根据实际城市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垃圾渗沥液(污水)、灰渣填埋处理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
支付处理费用,并支付一定的固定费用;浏阳军信与浏阳市城管局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浏阳市城管局根据实际灰渣填
埋处理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支付处理费用。
(3)生活垃圾中转及配套污水处理业务:仁和环保与长沙市城管局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垃圾处理费根据实际垃圾
处理量和处理单价进行结算;根据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仁和环保负责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处理,处
理费根据污水处理量和处理单价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结算。仁和环保与长沙市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签订了《望城
区城区和街镇生活垃圾转运合同》,由长沙仁华负责望城区生活垃圾的临时转运,垃圾处理费根据垃圾处理量和处理单
价进行结算。
(4)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业务: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业务收入由沼气发电收入、工业级混合油销售收
入、餐厨垃圾收运补贴以及餐厨残渣废水厌氧发酵项目补贴构成。仁和环境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按照上网电量
和项目批复电价定期结算电费;仁和环境与长沙市城管局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费用根据实际
垃圾收运量和收运补贴单价及厌氧发酵补贴单价进行结算;并定期进行工业级混合油购销业务邀标竞价,按批次与中标
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先付款后发货。
公司设有采购部,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全公司的采购管理。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作业,制定合格供
应商名录,并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所采购的物资能够适时、适地、适质、适价地满足生产、生活需求。
对于在建项目,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大宗材料等供应商。公司
对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各方面进行控制、组织、协调和管理,保证工程整体质量达
到项目要求。
对于日常生产运营、办公和生活所需设备、物料、物资、劳务等,公司的采购流程主要为: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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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采购部进行询价;需求部门和采购部进行技术及价格比选;需求部门和采购部确定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供应
商交付产品。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2025 年 1 月,生态环境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城市与
重点行业企业率先开展碳足迹管理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国情和区域特点的核算与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系统推进多层
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旨在打造“能源清洁化、产业绿色化、排放减量化、资源循环化”的协同增效模式,并将持
续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作为实现这一模式的关键载体和重要抓手。
(2)2025 年 4 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
法》,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和
创业,鼓励开展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参与现代化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同时对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等方面制定了
若干细则。
(3)2025 年 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通过
制度创新推动能源绿色转型。文件聚焦于满足企业绿色用电需求、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两大目标,明确了绿电直连
项目(分并网型与离网型)的规范要求,涵盖规划、建设、运营及市场交易全流程,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此举为绿电
直供提供了明确的实施路径,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机制创新。
(4)2025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系统部署园区绿色
低碳转型路径。核心措施包括:推动园区就近匹配非化石能源、科学配置储能设施,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等直接供能
模式,并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同时,积极探索氢能、生物质能等对化石能源的清洁替代,为工业领域深度脱碳提供
关键支撑。
(5)2025 年 8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能源体系绿色转型置于核心位
置。文件明确要求“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并强调“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
系”。为此,各级城市必须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增长。这一部署是推动城市发展方式根
本性转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图景的关键支撑,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与落实“双碳”目标具有重大战
略意义。
(6)2025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系统部署我国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路径。聚焦全
过程管控与资源化利用,要求健全城镇固废分类回收体系,提升资源化水平;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支持协同处
置污泥及工业固废,逐步压减填埋规模;全面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实施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该计划标志着我
国固体废物治理向系统化、精细化、市场化方向迈进,为构建“无废城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关键制度支撑。
在“无废城市”建设目标的系统性推动下,我国固废处理产业结构正在经历深刻转型,逐步从传统的单一末端处置
模式,向涵盖资源协同、高效回收与超低排放的绿色循环体系演进。行业将着力构建“分类回收—协同处置—能源转
化—智慧管控”一体化链条,通过强化生物质发电与储能设施的协同运行,积极发展有机废物厌氧发酵、生物转化等低
碳技术,持续提升资源化利用率与碳减排效能。同时,深化垃圾焚烧发电与绿电直供系统的联动机制,推动智能化技术
在收运、处置及监管全流程的深度融合应用,并探索固废能源与智能算力中心等新兴业态的协同发展,从而构建以绿色
能源、数据算力与行业应用为支撑的新型产业生态,为城市循环经济体系建设与能源结构转型提供系统化支撑,亦将持
续推动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代表的城市固废能源业务增长。
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固废处理处置及绿色能源领域的全球环保企业,聚焦于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绿色能源中
心的投资、管理及运营,多年来持续深耕,成功构建了具备行业示范意义的固废综合协同处理模式。该模式通过共享土
地与设施、集约资源利用、以废治废及环境综合治理,显著提升了社会效益与环保效益。同时,公司在高效协同处理多
类城市固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协同处置—绿电供应—绿能供应”的绿色发展路径,持续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与
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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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 481 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97 项)等研发成
果,大部分成果在生产中实现转化与应用。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优化运营流程、降低能耗等方式,有效
降低运营成本。目前,公司在垃圾焚烧吨上网电量、焚烧厂自用电率、焚烧锅炉运行时长、餐厨处理提油率、膜元件稳
定运行年限等方面的关键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元
本年末比上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4.1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3.06%
产
本年比上年增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3.0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33.62%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684,599,260. 499,880,621. 499,880,621. 461,912,278. 461,912,278.
非经常性损益 51 24 24 61 61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74.98%
额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67,125,792.16 710,616,058.59 685,466,594.98 584,608,1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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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65,319,526.80 220,267,641.17 198,517,204.30 100,494,888.24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 持有特
报告期
告披露 别表决
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 日前一 权股份
权恢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普通股股 23,646 个月末 24,589 0 0 的股东 0
的优先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东总数 普通股 总数
股股东 数
股东总 (如
总数
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南军信 境内非
环保集团 国有法 45.27% 357,217,304.00 357,217,304.00 不适用 0.00
有限公司 人
湖南仁景 境内非
商业管理 国有法 5.58% 44,010,917.00 44,010,917.00 不适用 0.00
有限公司 人
湖南仁联 境内非
企业发展 国有法 5.26% 41,530,286.00 41,530,286.00 不适用 0.00
有限公司 人
境内自
戴道国 3.83% 30,256,316.00 30,256,316.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洪也凡 3.04% 24,025,338.00 24,025,338.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何英品 3.01% 23,754,217.00 17,815,662.00 不适用 0.00
然人
湖南道信
投资咨询 境内非
合伙企业 国有法 1.28% 10,137,750.00 10,137,750.00 不适用 0.00
(有限合 人
伙)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易
方达中证
其他 1.00% 7,922,570.00 0.00 不适用 0.00
红利交易
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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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东方红
中证东方 其他 0.80% 6,310,500.00 0.00 不适用 0.00
红红利低
波动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中信证券
-中国银
行-中信
证券军信
股份员工
其他 0.76% 6,001,400.00 0.00 不适用 0.00
参与创业
板战略配
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
划
戴道国、何英品系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戴道国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股
东李孝春(系戴道国岳母)为一致行动人;同时根据重组相关安排,交易对方湖南仁联、湖南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景、洪也凡、湖南仁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戴道国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补充协议,湖南仁
一致行动的说明
联、湖南仁景、洪也凡、湖南仁怡将合计持有的 14.54%表决权委托给戴道国,湖南仁联、湖南仁
景、洪也凡、湖南仁怡为实际控制人戴道国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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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对象发行的 105,615,853 股限售股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515,625,853 股,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 48,017,606 股限售股股份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上市。至此,公司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768,281,696.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44,440,436.00 元。
(1)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16)。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出第三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3)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 0 2 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 2 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告编号:2025-005)。
(4)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
部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5)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
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225,457,38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789,100,842
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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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7)。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
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5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和 2025 年 5
月 6 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根据
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中的相关条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
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0.57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3)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总额为人民币 50,992,125.2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4)截至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 9,807,701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 1.24%,最高成交价为 16.10 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 13.86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439,133.7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回购股份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2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5)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 11,045,53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 1.40%,最高成交价为 16.10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3.86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241,196.0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 、 回 购 股 份 报 告 书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3 月 2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6)截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 12,829,07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 1.63%,最高成交价为 17.38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3.86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16,719.5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回购股份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
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湖南平江军信环保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有限公司、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浏阳军信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
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
度为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000 万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为积极落实国家《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以及《湖南省绿色智能计算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5—
协同发展等领域展开合作,长沙数字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其在数字化领域的平台和资源优势,公司利用其在固废处理和绿
色能源领域的管理和技术优势,助力长沙、湖南以及“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实现“绿色低碳+人工智能”协同发展。经
双方协商一致,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长沙市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长沙数字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
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
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的各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4)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刊登了本次发
行的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香港联交所
递交境外上市外资(H 股)发行与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5)根据本次发行上市计划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向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更新递交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更新申请资
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 H 股并上市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10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8,017,606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6.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8,281,696.00 元。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限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7,224,6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7 月
募集配套资金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54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6,834.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股东共 11 名,解除限售
股份的数量为 36,549,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105 号),公司向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19 名交易对方发行 A 股股票 105,615,853 股。其
中,公司向青岛松露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松露”)发行股份数量为 2,127,303 股,向青岛高信
明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高信”)发行股份数量为 1,842,776 股,向长沙润合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润合”)发行股份数量为 1,170,016 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24 年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青岛松露、
青岛高信及长沙润合,解除限售股份的合计数量为 7,196,1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19%。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
流通日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5-1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调整相应组织架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监
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
时《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
内部治理制度,其中《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
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2025 年 8 月 6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
于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和 2025 年 8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股东湖南品信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126,25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0.2695%)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合伙人名下,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7)。
(1)为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公司下属公司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国
奥什市市政府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在公司签署了《奥什市垃圾科技处置项目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奥什市政府签订〈奥什市垃圾科
技处置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为尽快实施“奥什市垃圾科技处置项目”,公司下属公司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国
内阁和奥什市市政府在奥什市分别签署了《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与外国企业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在
奥什市建设基于垃圾科技处置发电综合体投资项目的投资协议》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奥什市垃圾科技处置项目特许经营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吉尔吉斯共和国
奥什市垃圾科技处置项目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1)为实现吉尔吉斯共和国伊塞克湖州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公司下属公司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
资有限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驻伊塞克湖州全权代表于 2025 年 5 月 5 日在吉尔吉斯共和国伊塞克湖州首府卡拉科尔
市签署了《伊塞克湖州垃圾科技处置项目框架协议(卡拉科尔市和巴雷克奇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驻伊塞克湖州全权代表处签订
〈伊塞克湖州垃圾科技处置项目框架协议(卡拉科尔市和巴雷克奇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为尽快实施“吉尔吉斯共和国伊塞克湖州垃圾科技处置项目”,公司下属公司军信环保(伊塞克湖)有限公司
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卡拉科尔市签署了《吉尔吉斯共和国伊塞克湖州垃圾科技处置项目投资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吉尔吉斯共和国伊塞克湖
州垃圾科技处置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1)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与自然资源部和阿拉木图市政府以及公司协商一致,三方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在哈萨
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市签署了《三方初步谅解协议》。根据该协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与自然资源部和阿拉木图
市政府表示愿意在其权限范围内促进旨在改善生态可持续性的投资倡议,公司表达了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市建
设并运营一座固体废物处置发电设施的意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与自然资源部、阿拉木图市政府签署〈三方初步谅解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2)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下属公司军信环保(阿拉木图)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与自然资源部签署
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市固废科技处置发电项目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孙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与自然资源部签订阿拉木图市固废科技处置发电
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