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1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及资产负债结构,满足开
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生产
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永
续中期票据。
一、永续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一)发行金额:拟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二)发行期限:无固定期限,首个计息周期最长不超过 5 年期
(含 5 年)。公司有权选择在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每个赎回日按面值加
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次永续中期票
据。若公司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将继续存续。永
续中期票据品种一般有 2+N 年、3+N 年或 5+N 年等,可选择单一期
限品种或多期限品种混合发行。
(三)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者分期
发行。
(四)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永续中期票据首个计息周期
的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在首个计息周期内
保持不变。若公司选择不赎回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则从首个计息周期
结束后的下一个计息周期开始,后续每个计息周期的票面利率均重置
一次,并在后续每个计息周期内保持不变。利率具体重置方式由公司
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六)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以及项
目建设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七)本次决议的效力: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在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工作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总经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负责本次永续中期票
据注册发行的实施,并全权处理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
确定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永续中
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
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永续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
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上述授权在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相关审批程序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册发
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获准后方实施。公司
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能否获得批准及实际发行情况具有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