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杨平波)
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 2025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坚持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为公司运营提出
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
公司整体利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杨平波,女,汉族,1966 年 4 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湖南
工商大学硕士生导师。1993 年至 2006 年,历任湖南商学院讲师、副
教授;2006 年至今,任湖南工商大学教授;现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
份有限公司、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省常德市国
资委经济建设投资集团兼职外部董事。曾任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和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届满 6 年。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深入沟通交流,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二)任职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委员会的工作,认真的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员,出席了全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根据企业实际
情况,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日常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披露状况等,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过程,对审计机构所提
供的审计意见进行细致审查,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出席了全部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研究和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发挥
和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 次专门会议,
重点针对公司与深圳华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华菱通宝业务暨关
联交易、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专项审
查和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
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
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以保障审计
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 15 个工作日,通过参
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
公司进行考察和赋能,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控
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多次
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行职责,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回应中小股东关切,提升公司透明度。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华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华菱通宝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
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
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交易方产生依赖。公司与特定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本人认为协议
的内容和签订的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协议所约定的认购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事项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
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34,424,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2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 33,134,28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
营需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
制定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
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在
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审核,中审众环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
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本
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
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
行了规定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
的盈利能力,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健康
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
支持,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独立董事:杨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