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6-004
港股证券代码:02631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系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
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
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
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
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
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
产。
公司自 2025 年度起执行上述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