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含 A、B 股)审 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振,201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俊民,202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盛伟明,200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3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0 余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天健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
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风险判断及相关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天健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
见。
四、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
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
合规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9 日,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和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2 月 10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会议方
式召开,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审计进
度,并督促事务所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四)2026 年 3 月 16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
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情况进行沟通。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听取了天健关于审计工作、关键审计事项等的
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
(五)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会
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等议案。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认为天健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