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
作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鹰窗业”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0.00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8.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0,652.50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370.2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2022年9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森鹰窗
业南京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361.35万元,其
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8,861.35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号 资总额 总额 金额
哈尔滨年产15万平方米定
制节能木窗建设项目
南京年产25万平方米定制
节能木窗项目
年产15万平方米节能
UPVC窗项目
年产30万平方米定制节能
铝合金窗项目
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产能
提升项目
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
制造项目
合计 67,345.90 67,345.90 38,861.35 -
注1: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该议案终止了“南京年产2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项目”(简称项目2)募集资
金投入,而“年产30万平方米定制节能铝合金窗项目”(简称项目4)是在项目2基础上继续投
入建设,故项目2投资进度为100%,项目2与项目4合并一起计算收益。
注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披露的金额为准。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进展等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
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将“
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产能提升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9
月;将“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序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
项目名称
号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
项目名称
号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2022年开始,房地产市场整体处于深度调整阶段,我国窗产业也在经历“
从增量到存量”的市场阵痛期,同时受房地产市场传导、装修预算降低等因素影
响,家居建材行业整体景气度下滑,中高端门窗消费减弱。在房地产行业前所未
有之大变局之下,公司所处的节能窗行业承压,行业正在从主要依赖房地产增量
市场转向“多元化、多场景”的存量市场。窗企的发展路径也从低成本、大规模的
扩张转向以“节能、低碳、智能、舒适”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为顺应宏观经济和
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积极推动渠道转型、调整产品结构并优化产能布局。复杂的
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战略转型需要,对公司经营效率与资源配置能力提出更高要
求,公司也更加谨慎地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的“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产能提升项目”及“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
造项目”,旨在突破多品类节能窗协同发展瓶颈,提升自主配套产能,实现产成
品和配套产能的协同,从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虽已在前期
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及实施进
度等因素影响,尤其是部分进口工艺设备的购买、交付、验证、安装调试周期较
长,且需与公司的智能化生产管理系统衔接,因此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转型需要,结合前述两个募投项
目的实施进度,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证资
金安全合理使用,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调整至2026年9月。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
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同时还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
境的变化,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以
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战略、业务布局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不变。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将“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产能提升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9月;将“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9月。董事会认为本次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
发展战略需求以及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
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战略、业务布局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
集资金延期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谢国敏 王嘉麟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