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21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和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
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
与 Almirall,S.A.(以下简称“ALM”)达 成 全球研究合作及许可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用于开发具有多种潜在适应症(包括医学皮肤科)的新靶点的单
克隆抗体候选药物(以下统称“项目”和“产品”)。根据本协议,华奥泰拥有
在中国开发和商业化项目和产品的权利,ALM 拥有在中国以外的全球开发和商业
化项目和产品的权利。利用创新研发平台,华奥泰将开展相关研究,直至获得具
有临床概念验证的分子,ALM 将向华奥泰支付总额不超过 3.4 亿美元的首付款、
开发和商业化里程碑付款,以及相应的分级特许权使用费。
? 风险提示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候选药物分子能否达到约定的目标产品规格和相关标准,联合开发和许可的产品
能否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能否完成相关临床试验,能否获得上市批准等都存在不
确定性。
应由双方商定的达成状态和成功条件触发。实际应收款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后续
的开发里程碑付款、商业化里程碑付款和特许权使用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阈值,
按照协议中设定的成就和条件执行。如果未来相关款项能够如期收到,将对公司
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届时的审计数据为准。
公司将按规定对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华奥泰与 ALM 签署了合 作开 发 与 许 可 协 议 。现
将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开发和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Almirall,S.A.成立于 1944 年,总部位于巴塞罗那,是一家站在科
学前沿,提供突破性的、差异化的皮肤医学创新,以满足患者需求的全球性制药
公司,产品销往 100 多个国家。ALM 在西班牙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ALM),
尔米拉尔(上海)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致力于创造互补的机会,将公司强大
的内部研发能力与中国合作相结合,以在医学皮肤科领域加速创新。
乙方: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78133145H
成立时间:2013 年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 538 号 2 幢 1 楼
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注册资本:3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的研发,阿达木单抗、利妥昔单抗、曲妥珠单抗、
贝伐珠单抗的生产,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药中间体的销
售(除药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华奥泰与ALM于2026年3月26日签署。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许可与项目合作
一种单克隆抗体候选药物,具有多种潜在适应症的新靶点,包括医学皮肤科。
根据协议,华奥泰拥有在概念性验证完成后该项目和产品在中国开发及商业
化的权利,ALM拥有该项目和产品中国以外的全球开发和商业化的权利。
(二)合同金额和支付
开发里程碑付款和商业化里程碑付款,具体包括(因下述各阶段涉及的具体金额
属于双方的商业秘密,本次不予以公开披露):
(1)首付款:合同生效后,华奥泰有权收取一次性的首付款。
(2)开发里程碑付款:
①华奥泰在达成约定的开发和注册结果后,有权从ALM获得协议约定的该部
分开发里程碑付款;
②华奥泰在达成约定的概念性验证结果后,有权从ALM获得协议约定的该部
分开发里程碑付款。
(3)商业化里程碑付款:在年度净销售额达到约定的阈值后,华奥泰有权
获得相应的商业化里程碑付款。
在协议期限内,华奥泰有权获得基于合作产品在ALM区域内年度净销售额的
相应分级特许权使用费;ALM有权从产品在中国的年度净销售额中获得分级特许
权使用费。
(三)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一式多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三、重大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候选药物分子能否达到约定的目标产品规格和相关标准,联合开发和许可的产品
能否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能否完成相关临床试验,能否获得上市批准等都存在不
确定性。
由双方商定的阈值的状态和成功触发,因此实际应收款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后续
的开发里程碑付款、商业化里程碑付款和特许权使用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阈值,
按照协议中设定的成就和条件执行。如果未来相关款项能够如期收到,将对公司
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届时的审计数据为准。
公司将按规定对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恳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