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关于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天健审〔2026〕529 号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奥兰特
公司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米奥兰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米奥兰特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
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米奥兰特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米奥兰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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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米奥兰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深圳华富
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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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度完成收购深圳华
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富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 2021 年 8 月公司与深圳华富公司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以现金收购深圳
华富公司 51%股份。深圳华富公司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9,900 万元,经各方同意其 100%股
权的最终价值为 10,300 万,收购深圳华富公司 51%股权对价 5,253 万元,其中包括首期交
易价款 3,481 万元、交易诚意金 280 万元、延期交易对价 1,492 万元。深圳华富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深圳华富公司原股东菏泽华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文熠、曹祥
军、张建国(以下简称原股东)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
,深圳华富公司业绩承诺期为 2021
年至 2024 年。深圳华富公司原股东承诺业绩承诺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平均年度净利
润不低于 974.50 万元。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第五条“业绩承诺、补偿及超额奖励”约定“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新冠疫情、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比如客户因为疫情原因退出展会,
政府不允许展会举办等),导致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的展会出现不能正常举办的,乙方、
丙方可主张该年度不计入业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期间相应顺延”。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顺延调整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的议案》
,
同意将深圳华富公司业绩承诺期由原来的 2021 年至 2024 年调整为 2021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其余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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