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始终
坚持诚信、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本人 2025 年度
任职期间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光,男,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焊接专业本
科毕业。1985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就职于国家电网湖南电力科学研究院,先后
担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金属材料所副所长。202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及投票情况
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李光 2 2 0 0 否 1
席相关会议,审慎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出合
理意见和建议,并始终以独立、客观的立场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名称 2025 年任职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1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主持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规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主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
议 1 次,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审
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候选人提名事项,充分履行提名委员会职
责。
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
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预计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预计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人认为:前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原则,对公司报送
的各项文件材料均进行严谨审阅。同时,持续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动态、重大
事项进展,以及宏观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潜在影响。
在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环节,本人积极主动发表独立意见,有
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
期间,公司尚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特别职
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作方向与实施计划。经审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未发现重大违规问题或工
作疏漏。
同时,本人与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常态化
沟通,关注外部审计全流程,审阅关键审计事项,有效监督审计工作质量,保障
审计工作客观公正、专业合规,推动公司审计工作规范开展。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期内,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积极参与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沟
通活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安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重点事项展开深入研讨,充分交换意
见,确保相关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预计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葛昊先生、赵云女士、赵宇翔先生、李新
胜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预计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成正辉先生、戴振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人在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
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桂琦寒
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聘任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以及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的事项均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
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
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工作,对该事项的合规性推进情况保持关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权,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专业能力为
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责义务,加强与管理层沟通,为公司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