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泰新光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审核同意,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0 号)核准,同意公司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78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7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778,852,800.00 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529,371.20
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807,177.13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693,516,251.67 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717,323,428.80 元,包括尚
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3,807,177.13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
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
验字第 61544479_J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海泰新光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
目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
项目
合计 69,351.63 36,637.00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前次延期达到预定 此次延期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6 年 2 月 2027 年 2 月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026 年 2 月 2027 年 2 月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并重新分配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营销
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及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注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
点并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窥镜医
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并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
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
低了关税的影响,2025 年医用内窥镜产品国外发货规模增长明显。随着客户需
求稳步增长,公司在美国和泰国将继续完善厂房和产线建设。结合当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延期。
四、重新论证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金额 50%,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内窥镜医疗
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一方面,在国内市场,公司目前已成功注册完成多款内窥镜镜体、LED 光
源和内窥镜摄像系统,上述产品均已进行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医
疗器械相关政策,推动本土内窥镜行业创新突破,鼓励和支持采购国产设备,在
此政策背景下,公司国内内窥镜产品销售将继续保持增长。另一方面,公司与大
客户的合作镜种将不断增加。随着客户新产品和应用科室的扩展,公司与客户的
合作会进一步扩大,从腹腔产品向宫腔、泌尿和开放手术产品拓展。公司积极按
照行业发展趋势、国家政策指导提前进行了超高清产品的研发。公司通过本项目
的建设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趋势,积极进行超高清产品的研发、生产,扩大公司
的产品线,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公司积极应对,目前已经实现海外客户订单由美国和泰国
工厂生产发货。随着海外客户需求稳步增长,公司在美国和泰国将继续完善厂房
和产线建设。
公司通过高清内窥镜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医用内窥镜行业有了深厚
的积淀,在国内外医用内窥镜行业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公司已研发完成 4K 超高
清荧光腹腔镜产品、除雾内窥镜产品、3D 内窥镜产品等,上述产品的注册完成、
开展批量生产和实现销售有望为公司带来良好的市场回报。产品广阔的市场需求
及公司领先的市场地位,有助于消化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为项目良好地实施提
供市场保证。
本项目针对内窥镜器械建设生产基地系建立在公司已经具备多年生产及销
售能力的基础之上。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工艺,医用内窥
镜产品通过了中国 NMPA、美国 FDA、韩国 MFDS、巴西 INMETRO 的现场审
核,满足世界主流国家和地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要求。
美国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通过六年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美国公司已经
建立了一支有力的经营管理团队,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政策的持续稳定,并适
应市场变化。泰国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现有租赁厂房约 3000 平方米。2024
年,泰国子公司取得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提供的投资优惠特权,有利于
公司产品成本的降低。
(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医疗器械的销售具有覆盖地域广、专业性高、客户分散等特点,本项目将加
大营销网络和展示培训中心建设投入,重点包括营销中心和地方办事处相结合的
营销网络的建设,扩大销售范围,提升客户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营销模
式、营销队伍、营销能力、营销效率、营销管理以及物流配送能力,从而保障公
司产品能够迅速占领市场、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增长。
根据销售规划,公司整机推广工作根据公司产品注册进度首先从山东省内开
始逐步扩展到省外。2022 年,公司开始进行省内营销网络建设,到年底已经在
省内建设了七个销售中心,基本覆盖了省内的基层医院。2023 年 11 月,公司主
力销售产品第二代内窥镜系统核心部件全部拿到注册证书,全国范围的推广工作
陆续展开。2024 年 11 月,公司与经销商进行了集中签约,销售范围初步扩展到
全国 15 个重点省份。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的营销网
络将扩展到海外市场,公司需要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继续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司
销售服务水平及业务拓展能力。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专业性内窥镜微创手术医疗器械,医生需经过专门培训,
并在实际手术中才能体验产品的功能性和便捷性。通过建设产品展示培训中心,
公司可邀请医生实际体验产品,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在终端用户中的知名度,进
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加强产品展示力度,达到培育市场的效果。
公司高度重视医疗内窥镜整机系统在国内市场的品牌建设,拥有经验丰富的
销售团队,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丰富的经验支持,增强了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现有信息化系统包括 ERP 财务信息系统等运行稳定,同时通过聘请经
验丰富的信息技术人员对信息系统加强管理和监控,使公司具备信息化建设的运
营经验和技术基础。为满足日益扩大的业务运营需求,公司对信息技术和信息管
理平台的要求逐渐提升,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具备切实可行性。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条件变化,适时安排募集
资金项目的投资。
六、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泰新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
况、客户的地区分布、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等做出的审慎决定。上述决定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所述,海泰新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