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运
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意见如下:
一、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
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
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
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聘任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于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 138 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共计 168 万元。
三、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
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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