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 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2 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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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了《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度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3.1 条(一)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
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低于 3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5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步森”变更为“*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6-008
号),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000 万元至
所有者权益 4,500 万元至 4,900 万元;利润总额:900 万元至 1,300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 万元至 1,3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
正常有序开展,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
准。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并说明相关
情况。
  根据上述规则的规定,同时为方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
审计进度,公司现将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管理层与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
盈”或“会计师”)就 2025 年度相关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等事项进
行过沟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正
常有序开展,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保持良好
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其他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编号:2026-008 号),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沟通,双方对本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不存在分歧。最终财务数据以经审计后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3.12 条规定,“上
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
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
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
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
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
计后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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