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1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
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
(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
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具体影响测算如下: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进行分析:
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
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次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
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批、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假设进行测算:①与 2024 年持平;
②比 2024 年下降 15%;③比 2024 年下降 30%。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
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 2026 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
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对比如下:
项目
/2024.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14,175.7920 14,175.7920 18,428.5296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4,252.7376
假设情形一: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39.37 1,039.37 1,039.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49.79 949.79 949.79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7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7 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7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7 0.05
假设情形二: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减少 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39.37 883.47 883.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6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6 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6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6 0.04
假设情形三: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减少 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39.37 727.56 727.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0.04
注: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
数相应增加,而公司募资项目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每股收益等
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化,摊薄公司的即期回报。
二、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
实力得以提升。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公司
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收益率等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化。因此,公司存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具体分析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
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在人员、技术、市场等
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现
有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募投项目属于围绕现有业务的技术改进、产能扩张、新产
品研发与产业化,有利于提升公司动力工具的性能与产能,加速实现园林工具产
业化,有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可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高度注重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拥有一支深耕动力工具领域的专业人才
队伍,团队主要人员在动力工具行业工作多年,在动力工具领域拥有丰富的研发、
生产、管理经验及行业资源。
技术储备方面,公司掌握了模具设计开发、机械手自动冲压技术、自动化铝
型材装配铆接技术、金属制品强耐腐蚀表面处理技术等核心技术,涵盖压铸、冲
压、注塑等多种工艺类型,可满足各类动力工具的开发需求。
市场储备方面,公司动力工具、园林工具均有一定的市场储备。随着公司产
线的建设及调试、下游客户的认证和拓展,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充足的人员、技术和市场储备,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提
供了充分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
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
续创造回报,具体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
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
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
格按照上述规定,管理本次募集的资金,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募
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
的潜在风险。
(二)积极推进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有效安排募投项目实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调配内部各项资
源,合法、科学、有效地安排募投项目的实施。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积极推
动相关产品销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
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
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推动对股东的
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腾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乐清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根据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
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