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4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
项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
机构的事项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专项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 89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268.94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 6,340.74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 3,434.75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126.18 万元。
为 10,599.28 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8,421.43 万元。
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
证监会行业分类)。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
力,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并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未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志
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
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其中 8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其中 6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程罗铭,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0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
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11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杰,201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6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
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2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蒋文伟,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 2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
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罚日期 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
月22日 措施 所
目,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
月22日 措施 所
目,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中国证监会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员办事处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控制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
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其协商确定。
二、聘任专项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
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工作,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