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或“保荐人”)
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85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69,051,529.00 股。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042,02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286,624.2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4,328.66
项目投入 B1 8,770.38
截至期初累计
利息收入净额 B2 80.92
发生额
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收入 B3 353.86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C1 3,390.6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5.92
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收入 C3 1,079.01
项目投入 D1=B1+C1 12,161.07
截至期末累计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56.84
发生额
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收入 D3=B3+C3 1,432.87
应节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63,757.31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F 63,757.31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苏
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华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
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及华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惠阳支行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巴城支行
中信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西乡支行
华夏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 12459000000680604 23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华夏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 12459000000682840 25,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华夏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 12459000000686232 125,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 8112001113300921064 24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合 计 637,573,143.8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 7,347.13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0112 号)。
以上资金已置换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用不超过 6.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
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入规
划进行适当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不发生变
化。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
司基于对项目整体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增加“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惠
澳大道西侧矮岭段(厂房 C)”为“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
地点。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运用,经公司谨慎研究
决定,拟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完成时间进行适当延期,达产年限相应调整,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不发生变化。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投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惠州恒铭达智能制
造基地建设项目
(二)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投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万元)
惠州恒铭达智能制
造基地建设项目
注:调整后 2024 年、2025 年金额为公司当年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2026 年、2027 年 1-6
月金额为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原因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主要系报告期内二期募投项目建设地周边部分
地理环境尚未具备安全建设施工基本条件,相关部门对于相关地理环境问题尚在
逐步处理中。同时,为了更好把握前沿技术快速迭代带来的市场增长机遇,公司
进一步优化了项目厂房规划与功能布局,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
长。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
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联民生保荐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兴亮 林慈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328.66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90.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161.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本报告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目(含部分变 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期实现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向 更) (2) (3)=(2)/(1) 的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
目
惠州恒铭达
智能制造基 否 74,328.66 74,328.66 3,390.69 12,161.07 16.36% 2027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地建设项目
合 计 - 74,328.66 74,328.66 3,390.69 12,161.07 16.3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三(一)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一)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三(一)3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