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指南》等
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
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800 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2026 年 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6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
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异议。2026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2026 年 3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公告。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
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向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等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案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序号 职务
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
合计 800.00 100.00% 3.501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
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
为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
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
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
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一个行权期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二个行权期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
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
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
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十二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十二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十二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任何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
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
划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值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完成率 R=各
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业绩完成情况 R≥100% 100%>R≥80% R<8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0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达成率 R 未达到 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实际可行权股票的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
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
份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50% 0%
(5)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由个人考核结果及挂钩所
在组织的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其实际行权的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行
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处
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最终确定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六、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个月、24 个月的波动率);
(二)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
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
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6 年 3 月 9 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
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授予股票期权的数 需摊销的总费
量(万份) 用(万元)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授权日收盘价
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
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
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人力成本,本激
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
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