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19
债券代码:148147.SZ 债券简称:22 长安 K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及回购股份注销减资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本次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8,564 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合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合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0.97%至 1.9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公告编号:2026-12)。按照回购 A 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
的公告》 (含),
回购 B 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按照 2026 年 2 月 26 日港元
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0.88484 折算约合 6.78 亿港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购汇为
准),按照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预计回购 A 股股份数量 8,159 万股,回
购 B 股股份数量 10,990 万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
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书面材料提
交方式如下: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为准。
“22 长安 K1”的受托管理人将按照相关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发出关于召开“22 长安 K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