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8 2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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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
满,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公司董事采用
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事 6 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张华农先生、徐可蓉女士、何天龙先生、秦磊先生、韩哲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冯艳芳女士、张建先生、吕晓明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
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公
司对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期内对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月至 1994 年 10 月任深圳市律普敦蓄电池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4 年 11 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华农先生是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监事长、中国铅
酸蓄电池行业协会华南地区理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副理事长、
深圳市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副理事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特聘教授及全国工
商联新能源商会常务副会长。2002 年,张华农先生被评为香港紫荆花企业家奖;
  张华农先生是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 2026 年 3
月 10 日,张华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583,898 股,通过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
有 限公司 间接持有 111,697,415 股,通 过深圳市雄才投 资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东之一徐可蓉女士为夫妻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情形。张华农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华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历,1984 年 8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职于武汉市卫生防疫站;1995 年 10 月起任深圳
市第一人民医院预防科医生,至退休。201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徐可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85,641 股,通过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410,824 股,合计持有 13,296,465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徐可蓉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可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硕士,2002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销售业务员、销售业务经理,国际销售部副总。
  何天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何天龙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天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能源与电子制造行业经验,长期从事企业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及产业协同工作,具
备丰富的能源产业管理经验。2025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战略与经营管理副总裁。
  秦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秦磊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秦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部销售总监。
  韩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韩哲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韩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大学毕业。2007 年 12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4 年 1 月加入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授薪合伙人至今。
  张建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
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建先生已取得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历。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航天工程研究员、深圳市航天新
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绿航星际太空研究院副院长、深圳市
科创委专家库专家、广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专家库专家。
  吕晓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及拟
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
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吕晓明先生已取得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权,毕业于河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和郑州大学法学专业。曾任广东国晖律师事务
所、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曾兼任健康元(600380)和天力
锂能(301152)独立董事。现任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
  冯艳芳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及拟
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
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冯艳芳女士已取得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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