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 麦迪科技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8 0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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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
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盈利
能力、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外部融资环境、股东需求和意愿等因
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二、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应重视对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
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
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
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分红,且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现阶段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到 20%;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到 40%。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
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
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规划的相关决策机制
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由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
红方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
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东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
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
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
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
股东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
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
召开投资者交流会、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策执行情况。若年度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
配预案,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
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行监督;
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机制
 若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广泛征求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公众
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
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调
整时亦同。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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