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7 22: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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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鸿
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鸿合科技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
下: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818.7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69,158.38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项目
 号                        (调整后)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合计              169,158.38      136,581.79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
金会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
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存在阶段
性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所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所
投资产品的发行方应是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
强的金融机构。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
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公司闲置自有
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
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
协议确定。
  (四)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
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
的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八)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为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且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
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
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
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股东会关于现金管理的决议等情况,对投
资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投资产品进行内容审核
和风险评估。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投资产品,是在
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
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
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前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投资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卫江           朱树博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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