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
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众华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众华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
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
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
服务业务经验。众华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
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
(二)风险承担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众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
关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众华也开展了相关核查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众华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