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与中航证券合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无人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无人
机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5 号)文批准,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 股)13,500 万股,发行价
格 32.35 元/股,共募集资金 436,7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419,705.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全部到位。
该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D10132】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为 343,960.99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271,263.88 万元(含募集
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6 月 21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436,725.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255,705.72
减:支付发行费用 17,019.28
二、募集资金净额 419,705.72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95,772.01
本年度使用金额 77,267.67
暂时补流金额 0
现金管理金额 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81
其他-具体说明 无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4,598.65
其他-具体说明 无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271,263.88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
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联合保荐机构已于 2022 年
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西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余额 账户状态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黄田坝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第二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成西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分行
合计 271,263.88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无人机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技术研究与研发能力提升
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9,705.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267.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3,039.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项目, 本年 是 否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项 目 达 到 预 行性是
承诺投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度实 达 到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定 可 使 用 状 否发生
资项目 变 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现的 预 计
(1) (2) 金额的差额 (4)=(2)/(1) 态日期 重大变
( 如 效益 效益
(3)=(2)-(1) 化
有)
承诺投资项目
无人机
系统研
不适 不适
制及产 否 97,125.00 97,125.00 97,125.00 21,576.40 86,270.08 -10,854.92 88.82 2027 年 12 月 否
用 用
业化项
目
技术研
究与研
不适 不适
发能力 否 46,875.00 46,875.00 46,875.00 5,691.27 16,769.60 -30,105.40 35.78 2027 年 12 月 否
用 用
提升项
目
补充流 不适 不适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用 用
承诺投
资项目 164,000.00 164,000.00 164,000.00 27,267.67 123,039.68 -40,960.32 75.02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
不适 不适
充流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 100.00 不适用 否
用 用
资金
超募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 100.00
金小计
合计 - 419,705.72 419,705.72 214,000.00 77,267.67 173,039.68 -40,960.32 80.8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之“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之“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0。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6 月 21 日
计划进行现金 计划进行现金 董事会审议通
计划起始日期 计划截止日期
管理的金额 管理的方式 过日期
拟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投
日 日 日
动性好的保本型
产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 19.55%。前述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经公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50,000 万元进行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6 月 21 日
使用方式 使用金额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2025 年 4 月 15 日 2025 年 4 月 25 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航无人机编制的《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
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佳奇 刘先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
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捷 申希强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