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6 1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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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6-003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胡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9,223,7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27%,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4月9日起至2026年7月8日止),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49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近日,公司收到胡醇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醇先生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表决权    无限售条件           有限售条件
       持股总数
名称                    的比例         的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胡醇    249,223,791    33.27%       34.27%   249,223,791       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应增加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总股本的 1%。
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如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情况,减持数
量将作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胡醇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
持有的任何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
  胡醇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还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届满后,在发行人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已履
行。
  胡醇先生于2024年2月22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
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自愿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7%,持有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33.27%;胡醇先生仍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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