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95,81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3 月 19 日。
根据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237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现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相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
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名单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公司收到了安
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事项的批复》,根据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安徽省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2),独立董事李鹏峰先生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
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
核意见。
理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 2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781.60 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81 元/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
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
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完成注销,
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759.50 万股。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
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完成注销,
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730.30 万股。
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246 名激励对象办
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上市股数为 2,409,990 股。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
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完成注销,
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661,190 股。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剩余数量
注:1、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70 万股,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放
弃的 7.7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由 266 人变更为 262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789.30 万股变更为 781.60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化及解除限售情况
剩余激 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
回购注销数量
日期 事项 励对象 股票数量 限售股票数
(万股)
人数 (万股) 量(万股)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减少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减少
注: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37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9.581 万股(实
际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的为准)。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6 年 2 月 16 日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当人选;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员情形的;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
均值; 10.47%,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净
低于 21.14%; 低于同行业均值 2.59%;
业均值。 2024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64.14%,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董事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净利润增长
会也可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因素,对本激励计划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
率为【68.23】%;
调整,但相应调整需报省国资委或其授权单位备案。
(3)2024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和供应业”标准划分,在年度考核过程中,样本中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 64.04 次 , 不 低 于 同 行 业 均 值
由于进行资产重组等导致数据不可比时,相关样本数据将不计入统计;业绩 29.85 次。
指标的具体核算口径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有融资实施发行股票或发行股票收购资产的行为,则新
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相应收益额(相应收益额无法准确计算的,
可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实际融资额乘以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不列入当年
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授予的 262 名激励对象中: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 2023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
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 3 人发生工作调动,4 人离职,公
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 司对该 7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核本计划涉及的所有激励对象。 售的 22.1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
考核等级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回购注销。
标准系数 1.0 0.8 0 2024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7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 人发生工作调动,1 人离职,1 人
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标准系 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公司对该 9
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由于个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人考核未达标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 售的 29.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激励计划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董 购注销。
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 本次 7 人发生工作调动,1 人离
原则予以回购。 职,1 人退休,上述 9 人已获授但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182
万股已办理回购注销;
剩余 237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
果为“优秀”或“称职”,个人
标准系数为 1。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37 名激励对象共计 229.58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对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 237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229.581 万股(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4%,具体如下:
已获授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 剩余未解除限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总量 制性股票数量(万 量占已获授予限制 售的数量(万
(万股) 股) 性股票比例 股)
吴海 党委书记、董事长 12.00 3.96 33% 4.08
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已
李鲲 10.00 3.30 33% 3.40
于 2026 年 3 月 3 日离职)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
陶青福 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 10.00 3.30 33% 3.40
顾问、首席合规官
张先锋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0.00 3.30 33% 3.4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共 233
人)
合计(共 237 人) 695.70 229.581 33% 236.538
注:1、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 2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781.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未解除限售的 22.1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表不包含这部分回购注销情况。
司拟对该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表不
包含这部分拟回购注销情况。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3.18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表不包含这部分回
购注销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3 月 19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29.581 万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配的股票股利(如有)),在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最后一次解除限售时,锁定
至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或任期)期满后,根据其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确定是否解除限售。如果任期考核不称职或者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经营
业绩不实、国有资产流失、经营管理失职以及存在重大违法违纪的行为,公司有
权对相关责任人任期内已经行使的权益(或由此获得的股权激励收益)予以追回。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661,190 -2,295,810 2,365,38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21,136,884 +2,295,810 523,432,694
总计 525,798,074 0 525,798,074
注:本次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事项,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实际变动结
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