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润智控: 关于技改扩建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项目暨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4 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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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62     证券简称:科润智控        公告编号:2026-021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技改扩建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项目
              暨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地理区位布局,进一步开
拓全球的电力设备市场,提高科润产品在全球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拟在浙江省江
山市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技改扩建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产线项目”。本项目
总投资 12.89 亿元(人民币,下同),计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 6.62
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涉及新增用地面积约 102.618
亩,项目建成后实现年新增 1000 万 kVA 的新型电力变压器和 800 万 kVA 的
智能物流管理系统等,最终形成新增 1800 万 kVA 变压器的产能。二期项目总投
资 6.27 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选址城南 SHY-01-05 地
块,用地面积约 100 亩,建设年产 3000 万 kVA 变压器项目。目前只开展一期项
目,二期项目视一期项目实施情况另行商定。
  一期项目的投资,公司计划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公司拟投资 2.77 亿元,
新增 1000 万 KVA 的主变产能,投资强度为 52%。
  就上述项目,公司拟与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江山经济开发区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浙江江山经济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江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确定协议内容、签署投
资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上
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予以认定。上市公司使用现金购买与主营业务和
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
为日常经营行为,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公司本次拟实施的“技改扩建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产线项目”是基于公司战
略目标及业务需要,使用现金购买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资
产,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产能放大,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改扩建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项目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鉴于目前合作意向中的总投资 12.89 亿元(人民币,下同),总投资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66.0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9.50%,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95.65%,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公司章程》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注册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清湖街道山海路 15 号
  企业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江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清湖街道山海路 15 号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程鹏
  注册资本:300,000,000 元
  实缴资本:300,000,000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亿元;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 6.27 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个月内竣工投产、54 个月内达产验收。
新增年产 1000 万 kVA 的新型电力变压器和 800 万 kVA 的 330-500kV 等主变生
产线项目。二期项目计划用地面积约 100 亩,建设内容为年产 3000 万 kVA 变压
器项目。目前只开展一期项目,二期项目视一期项目实施情况另行商定。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
四、拟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三方责任
   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的各项手续,统筹服务项目建设相
关事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助力项目建设快速、高效、有序
推进。
   乙方应当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备案、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划
及协议等规定,设计、施工、运营项目。同时,落实市场监管、规划、土地、城
建、消防、劳动、节能、职业卫生等各项行业管理措施,随时接受相关政府部门
的监督管理。
   丙方作为协议中固投资助政策兑现主体。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因任何一方违约而
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实际经济损失。但本协议中对违约责任作
出其他明确约定的除外。
   (四)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做出的慎重决策,虽然有利
于公司提升综合竞争力,但仍存在一定的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
批、市场环境、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
顺延、变更、停止等情况。
  本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年产量等数据为预估数,不代表公
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项目预计获得的政策补助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政府的补助政策发生变化,
本项目实际能获得的补助也将发生变化。
  本项目拟与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尚未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实际内
容以最后签订的版本为准。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能力,并不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不涉及新的产品领域。
司 2026 年全年新增的主变订单将超过 500 万 kVA,2028 年到 2030 年公司的主
变订单有望达到 1000 万 kVA(以上订单预计情况,是公司根据目前全球市场对
输配电的需求情况及国家电网公司公布的十五五投资规划做出的预测,不排除存
在因市场需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公司预测的订单量不及预期的风险)。一期项目
达产后,公司总的主变产能达到 1200 万 kVA,基本能满足公司未来五年的业务
需求。
等级、大容量变压器产品需求激增。公司原有的主变车间已无法满足更高电压等
级、更大容量的变压器生产要求,亟需通过新项目建设,推动生产车间升级,提
升产品附加值,满足新型电力系统对高端装备的需求。
   本项目一期总投资 6.62 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根
据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山市财政局、江山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发布的《关于
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江经信〔2025〕125 号)“第五条 支持
产业集聚发展。输配电产业项目的投资强度验收标准按达到省标的 5 折且入库投
资额达到约定固投的 3 折执行。”本项目一期的投资,公司计划分阶段实施,第
一阶段公司拟投资 2.77 亿元,新增 1000 万 kVA 的产能,投资强度为 52%。其
中 70%计划通过银行贷款方式筹集资金,即银行融资金额为 1.94 亿元,自筹资
金 30%,即 0.83 亿元。后续是否继续投资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再行确定。
   项目实施后,公司预计合并资产总额 221,934.14 万元,预计合并负债总额
元 , 合 并 有 息 负 债占资 产 总 额 比 例 为 43.89% , 母 公 司 单 体 预计 资 产 总 额
负债 80,062.44 万元,有息负债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41.11%。项目实施对公司资产
负债规模的推高作用有限,公司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保障项目实施。
   本项目投资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本项目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可获得以
下两个方面的政策补助:
  (1)固投资助。本项目自施工许可证取得之日起 18 个月内实际入库固定资
产投资达到 1 亿元以上(以浙江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为准)的,可享受以下政策:
   按照实际入库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建、装修、旧设备、翻新设备等,以
下简称“固投”)给予分档资助:
   ①核定的固投 1000 万元(含)以下部分,按 8%给予资助;
   ②核定的固投 1000 万元-5000 万元(含)部分,按 10%给予资助;
   ③核定的固投 5000 万元-3 亿元(含)部分,按 15%给予资助;
  ④核定的固投 3 亿元-10 亿元(含)部分,按 20%给予资助;
  自本项目施工许可证取得之日起 24 个月内(24 个月后的设备投入不计入资
助),由公司提交申请(含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经经信局牵
头组织审核后,15 个工作日内给予本项目一次性资助。预计数额 0.39 亿元,可
作为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2)公司可享受相关普惠政策,按照本级政策“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
执行。
  根据公司与相关银行前期接洽情况,本项目可通过建设项目融资方式筹集资
金,最长借款期限为 10 年,预期借款利率不超 3%,预计年度利息费用不超过
  一期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实现新增销售收入 5 亿元,按照销售净利率 8%预计,
年度产生净利润约 4000 万元。公司拟通过项目盈利偿还项目借款本金及利息。
六、备查文件
  (一)《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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