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盐井神”或“公司”)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苏盐
井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进度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
加资金理财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410,404股,发行价格为10.38元/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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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1,799,999,993.5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54,159.48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4,245,834.0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9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6NJAA3B0010)。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按规定
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名称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6 年 2 月 9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79,999.9994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79,424.5834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状态时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储气库卤水制盐
综合利用工程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占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比例。其中,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括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直接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属于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流动性好,产品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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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
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
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全性高、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
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金管理产品投资进展和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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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
险的原则下对自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姜 磊 宋 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