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 集友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3 17:07:5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3429      股票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2 条规定,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300.00
万元左右,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0.00 万元
左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50.00 万元左
右。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000.00 万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16,400.00 万元左右,低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项规定: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
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 2025 年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和扣除与主营
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3.2 条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
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 5 个交
易日内,根据规则规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
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4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 9.3.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 2 次风险提示
公告。”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集友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披露
了《集友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06)。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以上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
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集友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