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久量股份
股票代码:300808.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卓楚光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体育*街**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郭少燕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体育*街*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重庆渝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重庆市高新区虎溪街道大学城北路 55 号 B1 号楼 2-17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为自然人,其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久量股份、上市公司、 指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 指 卓楚光、郭少燕
一致行动人、融信量 指 重庆渝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淮龙投资 指 安徽淮龙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卓楚光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久量股份9,226,156股股份给淮龙投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郭少燕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久量股份4,473,984股股份给淮龙投
资;合计转让13,700,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56%)
卓楚光先生、郭少燕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久量
标的股份 指
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700,140股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格式准则15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数项数值之和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或地区的居住权
广州市白云区体育*
卓楚光 男 中国 440***********5418 否
街**号
广州市白云区体育*
郭少燕 女 中国 440***********5427 否
街**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名称 重庆渝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334790348A
住所 重庆市高新区虎溪街道大学城北路55号B1号楼2-1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总额 1,6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郭少燕
成立日期 2015年3月20日
营业期限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住地 居留权
郭少燕 女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拥有权益的股
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卓楚光与郭少燕为夫妻关系。
(二)郭少燕为融信量执行事务合伙人,郭少燕之一致行动人卓楚光持有融
信量60.14%的财产份额,融信量为郭少燕实际控制的企业(本次权益变动前股权
关系如下图),因此卓楚光、郭少燕及融信量为一致行动人。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注:因融信量于2025年9月至11月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详见本报告书“第四
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郭少燕持有的融信量财产份
额已清算但未完成工商变更,且郭少燕之一致行动人卓楚光持有融信量60.14%
财产份额,故郭少燕虽未持有融信量财产份额但仍为融信量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卓楚光和郭少燕
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和比例
让协议》,拟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70.014万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8.56%)。同时,在标的股份交割至淮龙投资名下之日起,该等股份对
应的股东权利放弃终止,淮龙投资享有相应股份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数量 表决权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数量 表决权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卓楚光 36,904,625 23.07% 0 0.00% 27,678,469 17.30% 0 0.00%
郭少燕 17,895,938 11.18% 0 0.00% 13,421,954 8.39% 0 0.00%
融信量 1,199,525 0.75% 1,199,525 0.75% 1,199,525 0.75% 1,199,525 0.75%
转让方合计 56,000,088 35.00% 1,199,525 0.75% 42,299,948 26.44% 1,199,525 0.75%
淮龙投资 0 0.00% 0 0.00% 13,700,140 8.56% 13,700,140 8.56%
受让方合计 0 0.00% 0 0.00% 13,700,140 8.56% 13,700,140 8.56%
注:具体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出让方):
甲方一:卓楚光
公民身份号码:440***********5418
住址:广州市白云区体育*街**号**房
甲方二:郭少燕
公民身份号码:440***********5427
住址:广州市白云区体育*街**号**房
(本协议中提及之甲方一、甲方二单独称为协议的“一方”,合称为本协议
的“甲方”)
乙方(受让方):安徽淮龙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2MAK7GH3108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曹山街道凤阳东路 76 号宏业集团 19 栋 306
(一)交易安排
本的 8.56%)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安排如下:甲方一将其所持 9,226,156 股按
照 24.41 元 / 股 转 让 给 乙 方 , 转 让 价 款 为 9,226,156 股 × 24.41 元 / 股
=225,210,467.96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伍佰贰拾壹万零肆佰陆拾柒元玖角
陆分);甲方二同意将其所持 4,473,984 股按照 24.41 元/股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款为 4,473,984 股×24.41 元/股=109,209,949.44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玖佰
贰拾万玖仟玖佰肆拾玖元肆角肆分)。标的股份合计转让价款为 334,420,417.40
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叁仟肆佰肆拾贰万零肆佰壹拾柒元肆角)。乙方应按照本
协议第三条项下约定向甲方一和甲方二分别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年 5 月 9 日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甲方一、甲方二放弃所直接持有的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表决权,经十堰中达汇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书面同意转让股份的,则于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甲方一、甲方二名下之
日,该等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放弃终止。
标的股份登记在乙方名下之日起,该等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放弃终止,甲方
应协助乙方恢复相应股份的表决权。本协议约定之标的股份均包含标的股份的全
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提案权、
收益权、处分权等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
切权利和权益。
署后至标的股份在结算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前,上市公司发生分红、配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标的股份因前述股利分配产生的孳息应
当随同标的股份一并进行转让,由乙方享有。各方进一步确认:股份转让价款已
经包含上述孳息(如有),且未经乙方同意各方不以任何方式对股份转让价款及
其构成进行调整。
自交割完成的时点起由甲方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二)标的股份转让和股份价款支付
得到满足(或由乙方书面豁免,乙方对相关先决条件的豁免不应被视为对先决条
件事项已满足的认可)为实施前提:
合伙)书面同意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放弃自交割完毕之日终止;
性文件、生效法院判决、裁定等;
标的股份转让总价为 334,420,417.40 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叁仟肆佰肆拾贰
万零肆佰壹拾柒元肆角),在本协议生效且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乙方应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50%共计 167,210,208.7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亿陆仟柒佰贰拾壹万零贰佰零捌元柒角);在甲方一和甲方二取得深交所就本
次协议转让出具的确认函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
的 30%共计 100,326,125.22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叁拾贰万陆仟壹佰贰拾伍元
贰角贰分);在标的股份完成交易过户并取得过户凭证当日,乙方应支付标的股
份转让总价款的 20%共计 66,884,083.48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捌拾捌万肆
仟零捌拾叁元肆角捌分)。
收到标的股份首笔转让款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甲方二应与乙方共同协
助上市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申请文件;如因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
监管政策等非因本协议各方的原因无法按前述期限提交申请材料的,提交申请材
料的期限相应顺延。
甲方一和甲方二应于收到深交所就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函后,及时办理标的
股份涉及的全部个人所得税税款的缴纳,因甲方延迟缴纳税款导致乙方承担代扣
代缴相关责任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甲方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转让所涉税款缴
纳事宜前,乙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直至甲方履行完毕相应纳税义
务。
甲方一、甲方二与乙方应于收到深交所确认函及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80%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共同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三)甲方的承诺及保证
议,至本协议约定事宜完成之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必
要权利与授权。
等权利限制。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深交所就交易合规性审核和标的股份
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的悬而未决的争议、诉讼、仲裁、司法或可能导致标的股份
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政府调查或其他安排。
完整的所有权,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或过失或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享有标的股
份全部的、完整所有权及不能行使表决权的除外。
件,不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合同或其做出的
承诺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公告等程
序。
法履行自身的信息披露及纳税义务。
全面执行的许可证、批文、授权书和注册登记等,向第三人交付或取得一切为使
本协议全面执行的通知、批准、弃权书、同意函和授权书等。
料、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遗漏、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规及证券监管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向乙方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并确
保本协议的履行不会与上市公司相关合同或者协议等文件约定义务产生冲突。
(四)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议约定事宜完成之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的必要权利与授权;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及保证于本协议签署后,乙方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标的股份。
的履行存在重大影响而未披露的任何情形。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都是完
全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错误或遗漏。
件,不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不违反与第三人签署的合同或其做出的承诺或
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等。
各方办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批准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
义务。协助上市公司、甲方向监管机构办理审批、信息披露等各种事项。
全面执行的许可证、批文、授权书和注册登记等,向第三人交付或取得一切为使
本协议全面执行的通知、批准、弃权书、同意函和授权书等。
(五)特别约定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导致甲方股份数量变更的,则标的股
份数量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发生分红等除息事项的,标的股份产生的分红等孳
息由乙方享有。
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各自承担和缴纳,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代付、
代扣以及代缴义务。
(六)违约责任
承诺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对方因此
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执
行费、公告费及差旅费等间接损失)。
约定履行的,并在该事实发生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未解决,甲方以违约事
实发生日标的股份的实时股价总额或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总额(孰高)的每日万
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迟延达到30日甲方仍未解决的,乙方可解除
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所有款项。
未支付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以违约事实发生日标的股份的实时股价总额或本协议
约定的转让价总额(孰高)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迟延达到30日
乙方仍未解决的,甲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为标的股份交易实际承担的税款由甲
方申请退回后返还至乙方。
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违约方追索因违约方违约给守
约方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
乙方、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进行约定。本协议任一方对权利的放弃仅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
构认定为无效或失效或不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协议双方
应根据本协议的总原则和交易目的履行本协议,无效或失效或被要求修改的条款
由最能反映本协议双方签署本协议时的意图的有效或可行的条款所替代。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
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卓楚光先生与郭少燕女士均为上市公司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见本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卓楚光先生、郭少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最
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郭少燕合计尚有 2,558,400 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本
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
况。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方式及时间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时间为本次协议转让的
标的股份在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情况
卓楚光先生、郭少燕女士在2024年5月9日分别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达汇享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受限于《表决权放弃协议》项
下关于表决权放弃安排的相关约定,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卓楚光先生、郭少
燕女士放弃所持剩余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经中达汇享书面同意转
让股份的,则于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卓楚光先生、郭少燕女士名下之日,该等股
份对应的股东权利放弃终止。
卓楚光先生、郭少燕女士与淮龙投资签订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前已取得中
达汇享的《同意函》,同意卓楚光先生及郭少燕女士将标的股份转让给淮龙投资,
标的股份自过户登记至淮龙投资名下之日起不再适用中达汇享与卓楚光先生及
郭少燕女士于2024年5月9日签订的《表决权放弃协议》。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
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融信量存在
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融信量拟于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以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37,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1,862,125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1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融信量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2,937,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回公司股份72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综上,在上
述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 ,卓楚光未减 持公司股份, 融信量最终 减持 公司股份
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6.39%下降至35.0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
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卓楚光(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郭少燕(签名):
日期:2026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重庆渝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郭少燕(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久量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
上市公司名称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城 关 镇 沿 江 大 道 88
号综合服务楼15楼
股票简称 久量股份 股票代码 3008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卓楚光、郭少燕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 □ 有无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
权 益 变 动 方 式(可多选)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卓楚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6,904,625股(其中有表决权数量0股)
持股比例:2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郭少燕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17,895,938股(其中有表决权数量0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11.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三):融信量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199,525(其中有表决权数量1,199,525股)
持股比例:0.7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卓楚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变动数量:减少9,226,156股
变动比例:5.77%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27,678,469股
持股比例:17.3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郭少燕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本次变动数量:减少4,473,984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2.79%
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13,421,954股
持股比例:8.3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三):融信量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1,199,525股(其中有表决权数量1,199,525股)
持股比例:0.7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时间:本次协议转让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增持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信 息披 露 义务 人 在此 前 6是? 否□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卓楚光(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郭少燕(签名):
日期:2026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重庆渝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郭少燕(签名):
日期: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