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6-005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惠国
际”)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宁波乐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赢
合伙”)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签署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
宁波乐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
称“《股份认购协议》”),乐赢合伙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资金实力、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
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赖云来、黄粤宁控制的乐赢合伙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
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规模以有关审批机关、监管机构最终批
复的方案为准。乐赢合伙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与乐赢合伙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交易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乐赢合伙为实际控制人赖云来、黄粤宁设立的公司。截至公告日,控股股
东宁波乐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惠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赖云
来、黄粤宁、宁波乐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乐利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及乐赢合伙合计持有公司 60,368,34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1%。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1400.96 3071.12
负债合计 1400.00 3070.10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853.61 19.06
利润总额 851.23 20.08
净利润 580.66 20.08
注:乐赢合伙 2024 年度、2025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定价方式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本次发行的定
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
价格为 20.9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
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
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乐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协议签订时间:2026 年 3 月 10 日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20.9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
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
量的上限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
式如下:
Q1=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
万元(含本数),乙方同意以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全部股票。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
化或发行审核、批复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认购人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金额相应调整。
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
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双方确认,最终发行股票数将以经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
会批复的数量为准。认购人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量=按照 2.5 条确定的认购金额÷
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
对价赠予乐惠国际)。
发出的《缴款通知书》约定的时限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
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款项在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
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票登记相关手续,以使认购人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待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
内不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认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发行人要求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
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若所认购股票的锁定期与中国
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锁定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进行相应调整。
认购人所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票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定
执行。
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不影响双方在本协议其他条款中的陈述、保证、承诺与责
任。
部批准手续,在本协议签字的代表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人签署的合同(已经取得第三人同意的除外)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管
机构、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等。
实、准确和有效的,不存在任何已知或应知而未向其他方披露的、影响本协议签
署的违法事实及法律障碍。
相关手续及文件。
必要的内部批准手续,在本协议签字的代表已获得必要的授权,本协议签署后即
对认购人具有约束力。
的合同(已经取得第三人同意的除外)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管机构、
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等。
实、准确和有效的,保证不存在任何已知或应知而未向其他方披露的、影响本协
议签署的违法事实及法律障碍。
要文件。
持股比例共享。
召集股东会,并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具体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
会审议。
有关主管部门报请审核、批复的相关手续及文件。
具体情况并结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数量及价格向认购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股票的登记手续。
等因素变化,该等变化并不构成发行人对认购人的合同义务。
于在签署本协议前获得其内部的批准,提交相关主体资格文件及为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审核所需要的其他文件等。
第 3 条的约定履行以现金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缴资和协助验资义务。
不存在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安排。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双方的约定,履行本协议第 4 条规定的
限售义务。
下列全部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如上述条件未获满足,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双方对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
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商解除本协议。
法律。
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发行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须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
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支付全部认购款项,每逾期一日,认购人应按未支付认
购资金的千分之一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10 个工作日仍未足额支付的则
视为放弃本次认购,发行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认购人赔偿发行人全部损失。
(3)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不构成发行人违约。
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
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
在事件发生后 15 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
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以上,一方有权提前 30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通过本次发行,
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获得有效提升,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同
时本次发行将改善公司流动性水平,提升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优化公司资产负债
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乐赢合伙本次认购体现了对公
司经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切
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公司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缓解资金压力,
提升盈利能力与经营稳健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
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增强盈利能力,稳定公司
市场地位,进而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积极健康的发展,进而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
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
从而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
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批复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