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安
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
“公司”或“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70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5,700,944 股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5.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4,036,785.7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538,460.6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87,498,325.1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到账。中证天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出具了《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验资报告》
(中证天通(2025)
验字 21120005 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4,036,785.76
减:发行费用 16,538,460.64
募集资金净额 187,498,325.12
加: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3,121,933.96
减:置换预先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583,447.24
减: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 190,036,811.84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
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账户状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8112301011401129972 - 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交易现金
对价,截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的实际金
额为 190,036,811.84 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90,036,811.8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支付本次交易
现金对价
截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含增值
税)金额为 3,121,933.9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中介机构
序号 费用明细 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费用(不含税金额)
合计 3,121,933.96 583,447.24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0,620,259.08
元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该置换事项的意见,中证天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
证天通(2025)证专审 21120016 号),独立财务顾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关于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
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安孚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卢金硕 田之禾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403.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403.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403.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度实
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到预计 否发生
目 总额 入金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
变更(如有) 总额 (1) (2) 金额的差额 效益 重大变
=(2)/(1) 期 效益
(3)=(2)-(1) 化
支付本次交
易现金对价
/ 20,403.68 20,403.68 20,403.68 20,403.68 20,403.68 0 100 - - - 否
及中介机构
费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的金额合计为 19,315.87
万元。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062.03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中介机
构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同意置换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鉴证报告,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
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安孚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截至 2025
年 9 月底,公司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 对应的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 定可使用状
项目 原项目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 金额(1) (3)=(2)/(1) 态日期
变化
不适用
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
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