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9 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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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1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
代表董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 4 名,具体成员如下:
华女士、黄蓉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董事会选举荆世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为第四届董
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如下: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0512-36828275
  电子邮箱:hmd_zq@hengmingdaks.com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
  上述聘任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均符合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
中,王宁丹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
  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荆怡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陈荆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荆怡
女士届满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在任职期间,陈荆怡女士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
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辛勤付出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
议决议》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荆天平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1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年 1 月任深圳华阳通董事;2021 年 4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惠州华阳通董事;2022 年 2 月至
事、总经理。
  荆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夏琛女士,董事长荆世
平先生,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荆京平女士,副总经理荆江先生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荆天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荆京平女士: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4 年 7 月至
今任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恒铭达
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 年 2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恒铭达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深圳华阳通董事长;2020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鹏浩达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深圳迎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0 年 11 月至
今任深圳恒铭达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惠州华阳通
董事长;2021 年 5 月至今任惠州包材执行董事;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恒铭达董事会
秘书;2023 年 3 月至今任恒铭达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荆京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799,703 股;与公司董事长荆世平先生,董事、总经理
荆天平先生,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夏琛女士,副总经理荆江先生存在亲属关系。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荆京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夏琛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1 年
达副总经理,2020 年 2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恒铭达董事、副总经理。2023 年 3 月至今任恒铭
达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夏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109,504 股;与公司董事、总经理荆天平先生,公司董事
长荆世平先生,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荆京平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荆江先生存在亲
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
系。
     夏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荆江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2 年
年 8 月任昆山市中科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职于苏州恒铭达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 年 12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东莞艾塔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1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经理。
     荆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81,337 股;与公司董事长荆世平先生,董事、总经理荆天
平先生,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荆京平女士,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夏琛女士
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
关联关系。
   荆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齐军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于富士康
(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昆山博美柯供应链有限公司;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
职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职于昆山市中科研发中
心有限公司;2022 年 5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职于恒铭达新技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2022
年 2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职于铜陵寅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 2 月至今任恒铭达董事、
副总经理。
   齐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58,58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齐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之星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恒铭达总经理助理;2020 年 9 月至 2024 年 1 月
任深圳华阳通董事;2021 年 4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惠州华阳通董事;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铜陵寅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 年 3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恒铭达董
事;2020 年 2 月至今任恒铭达财务负责人。
   吴之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81,337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之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宁丹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北京大
学;曾任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秘书长,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共青城
华建函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王宁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宁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宁丹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
识及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有董事会秘书履职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王昊璐女士:1992 年 11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2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昊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昊璐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朱小华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富士
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职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经管部;2017 年 2 月至今任恒铭达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恒铭达审计部负责人。
     朱小华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8,45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小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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