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6-034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获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复宏汉霖”)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 HLX3901 注射液(即 DLL3xDLL3xCD3xCD28 四特异
性抗体,以下简称“HLX3901”)用于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治疗开展Ⅰ期临床试验的
批准。复宏汉霖拟于条件具备后在中国境内 开展该药品的相关临床研究。
二、HLX3901 的基本信息及研究情况
HLX3901 系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四特异性
抗体药物,拟用于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治疗。
截至 2026 年 1 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 HLX3901 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 3,444
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期(即 2026 年 3 月 9 日),于全球范围尚无靶向 DLL3 双表位、
CD3 及 CD28 的四特异性抗体产品获批上市。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HLX3901 尚需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
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上市。根据研发经验,药品研发存在一定风险,
例如临床试验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
药品研发及至上市是一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