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中兴通讯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
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
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5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
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1,700 人,
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57.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54.57 亿元人民币(含证券业务收入 23.69 亿元人民币)。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 11.89
亿元人民币,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本公司属于相
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共计 8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830 万元人民币(含
相关税费,不含餐费);2025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126 万元人民币(含相关税费,
不含餐费)。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准则,安永华明对公司
了审计。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向审计委员会依次汇报了关于年度财务
报告及相关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初步审计结果及最终审计结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安永华明具备承办公司审计业
务的专业胜任能力。
明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
年度财务报告初步审计结果,了解审计进度,进一步督促安永华明按约定时间做
好年报审计工作。
永华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汇报,认可安永出具
的审计报告,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
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法规
执业,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完成了 2025 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