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安永华明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5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
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1,700 人,
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57.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54.57 亿元人民币(含证券业务收入 23.69 亿元人民币)。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 11.89
亿元人民币,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本公司属于相
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共计 86 家。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准则,安永华明对公司
了审计。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其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 2025 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地出具审计报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