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在拟
授予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第二类限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国籍 制性股票数量 拟授出全部权 布日股本总额的
(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比例
一、首次授予部分
董事、
方俊锋 中国 12.00 6.49% 0.08%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苏剑雄 职工代表董事 中国 2.40 1.30% 0.02%
林正雄 副总经理 中国 12.00 6.49% 0.08%
陈萍英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中国 6.00 3.25% 0.04%
Geiser Hansj?rg SMS Managing Director 德国 6.00 3.25% 0.04%
Michael Schmitz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德国 6.00 3.25% 0.04%
其余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5人) 130.40 70.56% 0.84%
小计 174.80 94.59% 1.12%
二、预留部分
预留 10.00 5.41% 0.06%
合计 184.80 100.00% 1.18%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
注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
的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注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
象相关信息。
二、首次授予部分拟激励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注:上述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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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