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股票代码:000625(20062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声明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
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长安汽车同意批复、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长安
汽车。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拟认购金额为 60
亿元。中国长安汽车已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发行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公司股东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时,
关联股东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9.5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和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
的较高者。
(五)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为 630,252,100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现
行总股本的 30%。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
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
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含本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合计 1,082,664.00 6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少于上述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
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
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长安汽车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本次发行前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前述股份在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十八个月的限制。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间,发行对象及其控制的企业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
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
形之“(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
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
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的相关规定,中国长安汽车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起 3 年内不进行转让,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已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中国长安汽车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中国长安汽车可免
于发出要约。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风险因素”。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技术开发新产品产业化风险
汽车产业技术更新和升级速度快,并且在技术选择上,基于国家产业、行业
政策的发展战略,不同技术路径的发展存在某种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在
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的产业化过程中将面临一定风险。
(二)汽车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公司所处汽车行业受行业发展政策影响较大,当前在刺激内需和鼓励消费的
背景下,汽车行业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仍将属于我国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鼓励的行
业。但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形势的变化,以及汽车行业发展的不断成熟,
如国家及地方对产业政策和汽车消费政策做出不利调整,不排除会对公司的经营
环境和市场需求产生重大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当前汽车行业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攀升,行业
格局随技术迭代与政策调整加速重塑。传统头部车企深化新能源转型,凭借产品
矩阵扩容与全产业链布局巩固优势;造车新势力及跨界科技企业则以智能化技术
为核心,锚定细分赛道精准布局,密集推新以抢占市场份额。同时,行业监管政
策趋严,高能耗、低竞争力车型加速出清,资源进一步向技术领先、运营高效的
企业集中。若公司未能持续加强自身研发实力、产品竞争力和销售服务能力,导
致在细分市场的竞争能力不及竞争对手,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海外经营风险
在电动化、智能化趋势推动下,我国汽车产品力持续提升,同时产业供应链
完整带来成本及安全的双重优势,助力我国汽车出海业务持续发展,我国现已成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为全球最大汽车出口国。2023 年公司发布全球化“海纳百川”计划,积极布局
国际市场,报告期内公司自境外取得的收入增长显著。近年来,中国汽车出口面
临的阻力加大,部分国家采取更加严格的贸易政策,提高关税和实施非关税壁垒,
导致全球贸易关系趋于紧张,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未来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汽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
略有下滑。如未来汽车企业之间竞争进一步加剧,或公司车型销量不佳,或国家
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下游需求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累计实现效益
未达承诺效益,主要系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传统燃油乘用车销量
下滑以及汽车行业近几年来竞争持续加剧,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受到一定影响
所致。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
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尽管公司在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时,已经对
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竞争、技术基础等因素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是宏观环
境变动、产业政策调整、行业发展、市场需求、竞争条件变化、海外贸易政策调
整等不确定因素均可能对相关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如果这些因素发生不可预见
的不利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投资效益不确定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八)关联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关联销售、关联采购等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
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了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审批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就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批决
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或公司未能严格按照公允价格开展关联交易,则可能影
响公司独立性并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目 录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收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的变动情况 ...... 8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0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指
集说明书
发行人/上市公司/长安汽车/公司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的间接控股股东,
中国长安汽车/间接控股股东 指
本次发行认购方
兵器装备集团/原间接控股股东 指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的原间接控股股东
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长安汽车集团
辰致集团/控股股东 指
有限公司,为长安汽车的控股股东
中汇富通 指 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辰致集团的子公司
重庆铃耀 指 重庆铃耀汽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
长安国际 指
公司
合肥长安 指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长安科技 指 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南京长安 指 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长安凯程 指 重庆长安凯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系重庆长安凯程汽车科技有限
河北长安 指
公司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汽车公司,系发行
长安北京分公司 指
人北京分公司
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曾用名重庆
深蓝汽车 指
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深蓝汽车销售(重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深蓝
深蓝重庆 指
汽车的全资子公司
行智科技 指 重庆行智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长安客服 指 重庆长安汽车客户服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长安专用 指 重庆长安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长安福特 指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合营企业
长安马自达 指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合营企业
阿维塔科技(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联营企业,
阿维塔 指
曾用名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审计委员会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市场监管总局 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汽协 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SUV 指 英文全称 Sport Utility Vehicle,即运动性多用途汽车
MPV 指 英文全称 Multi-Purpose Vehicle,即多用途汽车
汽车销售服务 4S 店(Automobile Sales Servicshop 4S),
是一种集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
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四位一体的汽车
销售企业。
NOA 指 Navigate on Autopilot,自动辅助导航驾驶
Over-the-Air Technology , 即 空 中 下 载 技 术 , 指 通 过
OTA 指
级、优化和漏洞修复,无需物理连接或到店操作,是 “软
件定义汽车” 的核心支撑技术
中信建投/保荐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报告期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募集说明书中
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ongqing Changan Automobile Co.,Ltd.
成立日期 1996 年 10 月 31 日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长安汽车、长安 B
股票代码 000625、200625
法定代表人 朱华荣
董事会秘书 倪尔科
总股本 9,912,924,112 股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260 号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260 号/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 61 号金融城
办公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20286320X6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 3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4,692,170,342 47.33%
注:1、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长安汽车 1,410,747,155 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过户至中国长安汽车。2、长安汽车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1,161,948 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 9,914,086,060
股减少至 9,912,924,112 股。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长安汽车一致行动人中汇富
通持股数量为 285,405,718 股。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辰致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辰致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伟
注册资本 609,227.34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 2005-12-26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西院科研楼南楼 3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39484
汽车、摩托车、汽车摩托车发动机、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设计、开发、制
造、销售;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夜视器材、信息与通信设备
经营范围 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进出口业务;资产并购、资产重组咨询;经营电信业务;代理记账。(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长安汽车直接持有公司 1,410,747,155 股股
份,并通过下属单位辰致集团、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中国长安汽车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华荣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 2025-07-2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26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EPY98C4R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
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
得从事支付结算、个人理财服务) 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
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二手车经纪;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
含危险废物经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动机制造;摩托车零
经营范围
配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
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
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
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
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
关系如下图: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经国务院批准,长安汽车原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存
续分立,分立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存续企业)和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
限公司(新设企业)。2025 年 7 月 27 日,中国长安汽车、兵器装备集团签订了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协议》(以下简称《分立协议》),根据《分
立协议》,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所持长安汽车 14.23%股份、辰致集团 100%股权
均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分立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成为长安汽车间接控股股东。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
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发行人主要业务涵盖整车(含乘用车、商用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
动机的研发、生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
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整车制造”(C361)。
(二)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我国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发展,形成了
各有分工、职责明确的行业监管机制。目前,我国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括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等。各个部门依照有
关规定对汽车行业的生产、销售、使用的不同环节进行协同管理和监管。
汽车行业的行业性组织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是在中国境
内从事汽车整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
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主要承担产业调查研究、
标准制订、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与项目论证、行业自律、专业培训、贸易争端调
查与协调、国际交流、会展服务等职能。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各主要部门的主要职能如下:
部门 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拟订新能源汽车相关的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
国家发改委
划和重大政策,推进综合协调工作,管理和审批投资项目。
主要在准入及生产方面对汽车行业进行管理,主要负责新能源汽车相
工信部 关的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新能源汽车的准入制度,同时通过发
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对行业和入市新产品进行动态管理。
负责组织制订新能源汽车研究发展计划,负责统筹协调涉及新能源汽
科技部
车相关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
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规章和政策,承担依法
市场监管总局
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对汽车生产和销售质量进行监
督管理,对汽车行业整体的销售过程进行监管。
负责拟订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监督管理汽车行业环境
生态环境部
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保护问题。
汽车制造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整
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成的
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反映行业愿望与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要求、为政府和行业提供双向服务为宗旨,从事政策研究、信息服务、
标准制定、贸易协调、行业自律、会展服务、国际交流、行业培训等
工作,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搭建平台等方面的作用。
近年来,为促进汽车工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的健康发展,我国相继出台了一
系列行业规范和产业政策,主要如下表所示:
序号 时间 行业规范/产业政策 发布机构 主要内容
国家发改委、科
《智能汽车创新发展 强化智能汽车发展顶层设计,构建智能汽
技部、工信部、
财政部、市场监
〔2020〕202 号) 的决定性作用,激发智能汽车发展活力。
管总局等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 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 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
国家发改委等
二十三部门
(发改就业〔2020〕 购置环节向运营环节转变,重点支持用于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
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
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 财政部、国家税
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工信部
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
公告 2020 年第 21 号)
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 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底;2021-2022 年,
财政部、工信
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鼓励企业
政策的通知》(财建 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完善资
家发改委
〔2020〕86 号) 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调整补贴方
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加大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时间 行业规范/产业政策 发布机构 主要内容
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推动落实新能源
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等。
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 2022
《关于稳定和扩大汽 年底,并平缓 2020-2022 年补贴退坡力度
国家发改委、科
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 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加快推
知》(发改产业〔2020〕 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
财政部等
优惠政策延续至 2022 年底。
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 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并在 2030 年
国务院、工业和
信息化部
年)》 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
面电动化。
商务部、发改
委、工信部、公
安部、财政部、加快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建设,
《关于提振大宗消费
生态环境部、住 可合理利用公园、绿地等场所地下空间建
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
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
交通运输部、农 停车场,按照一定比例配建充电桩;鼓励
的通知》
业农村部、人民 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银行、市场监管
总局、银保监会
强调 2021 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在
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 财 政 部 、 工 信 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
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改委 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2021
年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10%;
强调对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和安全加强
监督管理。
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加快相关公共信
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发展甩挂运输、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 共同配送。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
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
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强新能源汽
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参加下乡活动的新能源汽车行业相
关企业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支持企
业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举办网络购
车活动,通过网上促销等方式吸引更多消
《 关 于 开 展 2021 年 工 信 部 、 农 业
费者购买。鼓励各地出台更多新能源汽车
下乡支持政策,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
通知》 家能源局
境,推动农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
参与下乡活动企业研发更多质量可靠、先
进适用车型,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强售
后运维服务保障。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时间 行业规范/产业政策 发布机构 主要内容
在“十四五”期间,将推动公共机构带头
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
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0%;更新用
《“十四五”公共机
国 家 机 关 事 务 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
管理局、发改委 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
规划》
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
施数量,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
会开放。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 坚持储能技术多元化,推动锂离子电池等
发改委、国家能
源局
见》 商业化规模应用。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
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
《2030 年前碳达峰行 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
动方案》 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到
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右。
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2020〕86
号)要求,2022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
准在 2021 年基础上退坡 30%;城市公交、
《 关 于 2022 年 新 能 财政部、工业和
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
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
补贴政策的通知》 部、发展改革委
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
准在 2021 年基础上退坡 20%。
年 12 月 31 日终止,2022 年 12 月 31 日
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
《关于进一步提升电
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更
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发改委、国家能
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 源局
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
委、工业和信息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推广新能源
化部、住房和城 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
方案》
部、市场监管总 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
局、国管局、中 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 LNG 发展。
直管理局
国家发展改革
委 、 国 家 能 源 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加快推进城市
局、工信部、财 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在城市公交、出租、
政部、生态环境 环卫、邮政、物流配送等领域,优先使用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
能替代的指导意见》
通部、农业农村 大数据中心、5G 数据通讯基站等利用虚
部、国家机关事 拟电厂参与系统互动。切实落实电动汽
务管理局、中国 车、船舶使用岸电等电价支持政策。
民用航空局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时间 行业规范/产业政策 发布机构 主要内容
强化数据安全保护。企业要切实履行数据
安全保护义务,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
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
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企业要按照法律、
工信部、公安
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数据收集、存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 部 、 交 通 运 输
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处
理活动,以及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加强服
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部、国家市场监
务网点建设。企业要合理布局售后服务网
督管理总局
点和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不断完善新
能源汽车专用检测工具与设备,提升服务
人员安全服务意识,确保各服务网点具有
必要的售后服务和应急处理能力。
至 2025 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的格局
生态环境部、发 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
改委、工信部、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到 2030
实施方案》 设部、交通运输 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
部 、 农 业 农 村 现碳达峰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
部、国家能源局 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
成效等。
大力推广新能源轿车和新能源、清洁能源
船只,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轿车
《“十四五”扩大内 等在内的要害领域,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
需战略实施方案》 开展专项行动,培育一批集群标杆,探索
在集群中试点建造一批创新和公共服务
综合体。
《关于组织开展公共
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创新应
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
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
理制度。
知》
《关于加快推进充电
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 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
发改委、国家能
源局
乡村振兴的实施意 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
见》
对购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
《关于延续和优化新 财政部、税务总 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
减免政策的公告》 化部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
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
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 1.5 万元。
工信部、财政
部 、 交 通 运 输 报废/更新二手车消费、提升产品供给质
《汽车行业稳增长工
部、商务部、海 量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稳定燃油汽
关总署、金融监 车消费、推动汽车出口提质增效、促进老
年)》
管总局、国家能 旧汽车水平。
源局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时间 行业规范/产业政策 发布机构 主要内容
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调整汽车贷款 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
有关政策的通知》 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
管理总局
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
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
商 务 部 、 财 政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报废国三
部、国家发展改 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革委、工信部、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
实施细则》 公安部、生态环 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
境部、国家税务 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
总局 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
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1 万元。
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大力推广新能源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
中共中央、 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
国务院 代。到 2035 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
意见》
车辆的主流。
个人消费者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商务部、国家发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
展改革委、工信
《关于进一步做好汽 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
部、公安部、财
政部、生态环境
的通知》 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
部、国家税务
总局
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提高补贴标准。
以旧换新政策扩大报废补贴范围,将符合
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
《 关 于 做 好 2025 年
商 务 部 办 公 厅 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并就优化
等八部门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审核拨付监管流程、完
通知》
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落实资金支持
政策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
扩大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国四排放燃油
乘用车纳入补贴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车,
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的新能源车,
《 关 于 2025 年 加 力
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或 2.0 升及以
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 国家发改委、财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 政部
政策公布前登记于本人名下。
新政策的通知》
完善置换更新补贴:个人转让名下乘用车
并购买新车,新能源车补贴最高 1.5 万元,
燃油车最高 1.3 万元,所转让车辆须不晚
于政策公布日登记在本人名下,具体细则
由各地制定。
延伸汽车消费链条,支持汽车改装、租赁、
中共中央办公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赛事、房车露营等后市场发展,推进二手
方案》 车便利交易,促进消费扩容,优化汽车消
办公厅
费生态。
《 关 于 开 展 2025 年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聚焦县域市场,结合充换电设施补短板和
的通知》 发 展 改 革 委 办 向乡村下沉,扩大农村消费场景,助力乡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时间 行业规范/产业政策 发布机构 主要内容
公厅等 5 个 村振兴。
部门
规范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供应商合作,推动
《汽车行业稳增长工
工信部、公安部 建立公平付款机制,鼓励缩短中小供应商
等八部门 付款周期,防止拖欠货款,优化产业链生
年)》
态,保障供应链稳定。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状况
(1)近年来国内车市稳中向好,2025 年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
势。2021 年至 2025 年期间,我国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并在 2023 年首次突破
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 17 年稳居全球第一。
数据来源:中汽协、Wind
(2)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较低,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人均汽车保有量与人均 GDP 水平高度相关。虽然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多年
蝉联世界第一,汽车的保有量名列前茅,但是从人均汽车保有量上来看,2024
年底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约为 250 辆,与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
发达国家均超 400 辆/千人仍有较大的差距。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近年来经济增速虽有所放缓,但在全球范围内仍属于较高增长水平,我国经济快
速发展为汽车保有量增长提供了有效保障,人均 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千人
保有量仍有较大上升空间,较低的人均汽车保有量将确保汽车消费的刚性需求仍
将长期存在。
(3)我国 2023 年首次成为全球汽车最大出口国,汽车出海步入快车道
源汽车竞争力强等多方面因素的促进下,我国汽车出口明显提速。根据中汽协数
据,2023 年我国汽车出口量达 491 万辆,超越日本,首次成为世界第一。2025
年,我国汽车出口量进一步提升,全年累计出口超 700 万辆,达到 709.8 万辆,
同比增长 21.2%。
(1)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能源汽车
市场。自 2001 年我国正式启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至今,行业经历了
战略规划期(2001-2008 年)、导入期(2009-2015 年)、成长期(2016 年至今)
三个发展阶段。2009 年我国启动“十城千辆”工程开始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经过多年培育,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
整车控制系统以及整车集成匹配等关键技术方面已取得重大突破,产业链日趋成
熟,规模化推广应用正逐步展开。
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大力推动下,新
能源汽车成为行业最大亮点。截至 2025 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 11 年
位居世界第一。2025 年,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
素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产销量突破 1,600 万辆。2025 年我国新能
源汽车销量达 1,649 万辆,同比增长 28.2%,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 47.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数据来源:中汽协、Wind
(2)自主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超越合资品牌
在新能源市场,我国自主品牌近年来强势崛起,与往年传统燃油车领域被合
资品牌相对压制局面不同,目前我国自主品牌已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自主传统
主机厂、造车新势力、科技巨头等纷纷入局,自主品牌逐步挤压合资品牌空间。
具体数据看,2020 年至 2025 年间我国乘用车自主品牌市占率逐年提升,2023 年
首次超过 50%。根据中汽协数据,2025 年我国乘用车市场中自主品牌市占率已
达 69.5%,同比提升 4.3 个百分点。中国汽车市场由曾经的欧、美、日、德、韩、
中的多方格局变换为如今自主品牌占据主导地位,在电动化、智能化的趋势下,
未来自主品牌份额有望持续提升。
(3)汽车产业加速向智能化方向转型,开启智能汽车时代
随着 5G 通信、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消费
者对汽车产品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升级,越来越看重汽车带来的科技附加值,对汽
车安全性、舒适性和交互性的需求不断增加,汽车产业开始向智能化、网联化方
向转型,智能网联技术与电动化技术发展呈融合共生、相互促进态势。智能化和
网联化成为整车厂商差异化竞争布局的重要方向。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目前,汽车行业进入的主要壁垒包括资金需求、规模经济、政府政策及品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壁垒。
汽车行业研发、生产线建设等均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个
整车平台的研发费用一般为 20-40 亿元,平台建成后各款车型的改型费一般为 3-5
亿元,进入正式生产还需庞大的固定资产投资。另外,品牌推广和营销渠道建设
也需要企业大量资金投入。
国家发改委《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对汽车行业进入与扩张所需资本投入作
出了明确的要求:“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 20
亿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 8 亿元人民币,要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
且投资不得低于 5 亿元人民币。”
由于汽车行业在进入初期需要巨额研发费用和建设费用,且经营过程中需要
投入大量管理、营销费用以及采购成本,因此要求汽车制造厂商必须以大规模生
产的方式进入汽车行业,实现规模经济,如果汽车产量不能达到一定规模,汽车
制造厂商将难以获利。
政府部门对国内汽车行业的准入、投资、生产和销售存在管理和控制,汽车
行业准入的政策壁垒正在逐步提高。例如,根据国家发改委《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新建汽车生产企业需要国家发改委进行核准,实行核准的项目未获得核准通知的,
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征用,国有银行不得发放贷款,海关不办理免税,证
监会不核准发行股票与上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办理新建企业登记注册手续,
国家有关部门不受理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申请。
工信部还颁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对汽车生产企业的
新产品投产实施管理,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不得
生产、销售或在车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
新能源汽车方面,根据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
定》(2020 年修订),明确规定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申请人应当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是已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已按照国家有关投资
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符合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
企业准入管理规则;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
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同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
品准入管理规定》所附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进一步规定准入
审查要求共 9 个条款,分为 5 项否决项和 4 项一般项两类,一般项中只要超过 2
项即为未达标,则该企业就不被准入。可见,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准入要求
比较严格。
客户非常关注生产企业进入行业的时间、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与服务、市场
占有率、产品知名度、美誉度等。为保证产品质量,客户一般会选择行业中的优
秀品牌产品,汽车经销商也希望与优势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品牌一
旦建立就形成企业重要的竞争力,而品牌的维护也需要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
服务水平。持续的产品创新和设备投入需要资金,获得客户认同需要时间,因此
新进入的企业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品牌影响力,优势生产商将利用其已形成的
品牌优势抑制行业外企业的进入。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之上下游行业关系
公司主要收入来自整车业务,整车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钢材等原材料行业,
以及发动机、轮胎、电池、底盘、电子电器等零部件行业。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
以及上游零部件的价格和供应情况等,对本行业的发展都带来一定影响。
公司下游主要通过经销商面对单位和个人消费者。另外,汽车产业下游还涉
及保险、汽车金融、汽车 IT、汽车美容、汽车维修及配件、汽车文化及汽车运
动、二手车及汽车租赁、充换电服务等行业。
(六)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
汽车行业景气度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相关,受到政策刺激、相关技术进步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及需求升级等多重因素影响。当国内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市场发展迅
速,汽车消费活跃;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市场发展放缓,汽车
消费受阻,特别是高档汽车消费低迷。
总体来看,汽车生产和销售存在季节性变化。汽车销售的季节性流行着“金
九银十”的说法,“十一”长假前后往往成为汽车销售的“小高峰”。但近年来
随着各类车展、品鉴会、发布会、促销团购等营销活动手段的丰富,消费者的购
车习惯逐渐发生改变,无论是传统燃油汽车还是新能源汽车销售,其季节性特征
都在逐渐减弱。
汽车行业的区域性较为明显。从生产区域看,经过长期发展,国内传统汽车
产业围绕大型汽车集团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产业链集群。从消费区域看,居民收入
水平较高的一、二线城市,汽车购买能力较强,对产品品牌、性能和服务等要求
较高;居民收入水平中等的三、四线城市更注重性价比和实用性。
(七)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5 年我国前十大整车厂商汽车销量情况如下:
排名 厂商 销量(万辆) 市场份额
合计 2,887.4 83.9%
数据来源:中汽协
的销量基础、坚决的新能源转型、清晰的品牌布局和加速的全球化,在国内稳居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一阵营。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整车产品以新能源汽车为主。其主要下属企业有常州比
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由“比亚迪”、“腾势”、“仰望”及“方程豹”品牌
所构建的多品牌梯度布局,其中“比亚迪”品牌作为该公司首个乘用车品牌,逐
步形成了“王朝”和“海洋”两大系列产品。
(2)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整车产品以轿车和微型车为主。其主要下属
公司有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五菱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智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其整车品牌主要包括“荣威”、“五菱”、
“智已”、“尚界”等。
(3)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线包括乘用车、商用车等。其主要下属企业
有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产投控股有限公司等。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旗下拥有多个品牌,如“吉利”、“领克”、“极氪”、“几何”、“沃
尔沃”、“极星”、“路特斯”等。
(4)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整车产品以轿车和货车为主。其主要下属企业有一汽
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等。其整车品牌主要包括“红旗”、
“解放”、“奔腾”等。
(5)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车产品以乘用车为主,涵盖轿车、SUV 及新能源
车型。其主要下属企业有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凯翼汽车有限公司等。公
司整车品牌主要包括“奇瑞”、“星途”、“捷途”、“凯翼”等。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6)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整车产品以轿车和货车为主。其主要下属企业有东风
汽车有限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等。东风汽车集团有
限公司整车品牌主要包括 “东风”、“猛士”、“岚图”等。
(1)文化引领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求变、开放包容、科学理性、百折不挠”的历史文化基
因与精神内核,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1984 年响应“军转民”号召,从零
起步进军汽车领域,奠定发展根基。2003 年开启第二次创业,成功拓展自主乘
用车市场并加速全球化,实现规模与技术跃升。2017 年启动第三次创业,向智
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相继发布“香格里拉”“北斗天枢”“海纳百川”三
大计划。创立深蓝汽车、阿维塔等电动智能品牌,向世界一流汽车品牌迈进。贯
穿始终的文化基因与精神内核,驱动公司成为中国汽车品牌向新向上的重要力量。
(2)战略布局与执行能力
公司坚持十年愿景、五年规划、三年计划、每年预算牵引的战略管控,系统
谋划“十五五”规划,持续优化战略布局,战略路径更加清晰,同时聚焦具体行
动举措,确保战略任务高质量完成。新能源方面,加快产业链自主布局,加速推
进金钟罩 2.0 电池、分布式电驱技术研发;智能化方面,发布“北斗天枢 2.0”
计划,开展轻图端到端大模型泛化测试,推进辅助驾驶技术开发。积极布局人形
机器人、飞行汽车等战略新兴领域,打造新质生产力。积极开展股权投资和基金
投资,增资阿维塔、长安凯程,投资太蓝新能源等科技公司,强化长期技术协同
和资源整合。持续布局多动力发展方向,顺应市场竞争趋势。“三大计划”持续
推进,公司全面迈入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新阶段。
(3)人才与组织能力
公司坚持深化全球组织人才体系变革,激发组织创新活力。公司优化“小总
部、事业群、品牌独立、共享发展”的顶层设计,完善组织架构。完善“揭榜挂
帅”激励机制,持续构建中长期激励体系,强化目标导向作用;优化海外区域组
织架构,提升重点市场资源配置,系统推进组织变革;围绕新媒体运营、国际化、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品牌推广以及飞行汽车、人形机器人等战略新兴领域,引进外部人才;加强人才
队伍建设,坚持干部能上能下。
(4)科技研发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科研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研发成果不断显现。智能
化领域,发布天枢底盘、天枢智驾、天枢座舱等行业领先技术;完成垂直出库、
爆胎行驶等 45 个动底融合功能场景方案开发;掌握了超脑中央计算平台、以太
环网通信等关键技术;打造国内首个量产全车全域统一 DDS(数据分发服务)
协议栈,系统更加安全可靠,推动“智驾平权”落地。新能源领域,构建了“金
钟罩”电池系统;量产 5C 高压快充技术,实现电量 30%到 80%补能时间小于 10
分钟;打造了智慧新蓝鲸 3.0、昆仑增程器专用发动机、天驭智能增程等多项技
术标签,首创插电、增程一体化技术。2025 年 12 月,公司旗下深蓝汽车产品取
得我国首批 L3 级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可实现在交通拥堵环境下高速公路和
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的自动驾驶功能。公司的研发能力一直处于行业前列,在国
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 7 届 14 年名列行业第一。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拥有
发明专利 4,557 件。
(5)全球化布局能力
公司坚持长期化、本地化、体系化、社会化,完善“1542”全球管理体系,
全球化全面提速,“海纳百川”计划稳步推进。泰国罗勇工厂顺利投产,全球制
造能力不断提升。举办欧洲品牌发布会,新进多国市场。新建泰国罗勇备件中心
库,累计建成 5 个全球中心库、82 个国家库,全球化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建立
“订单到交付”八段式管理模型,物流效率不断提升,全球物流体系逐步完善。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产品
发行人主要业务涵盖整车(含乘用车、商用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
动机的研发、生产。同时,发行人积极发展电池、电机、电控为代表的三电技术,
智能座舱、智能驾驶等智能化技术,以及汽车生活服务、新营销、换电服务等新
业务,加快探索产业金融、二手车等领域,以及人形机器人、飞行汽车等未来产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业,以构建较为全面的产业生态。
公司积极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构建了长安、深蓝、阿维塔三大品牌,
其中长安品牌下构建长安引力、长安启源、长安凯程三大品牌序列,形成差异化
自主品牌矩阵;同时通过合营企业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等布局合资品牌。
在传统燃油车领域,公司推出了包括 CS 系列、逸动系列、UNI 系列等一系
列经典自主品牌车型;合营企业推出了全新一代蒙迪欧、全新一代航海家、CX-5、
昂克赛拉等多款知名产品。在新能源领域,倾力打造了长安启源 E07、长安启源
A07、长安启源 A05、长安启源 Q05、深蓝 S07、深蓝 S05、深蓝 G318、深蓝 L07、
阿维塔 11、阿维塔 12、阿维塔 07、长安马自达 EZ-6、长安凯程 V919、长安猎
手、Lumin 等新能源车型,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长安汽车的销售模式主要采用品牌授权经营专卖店的形式。公司的品牌授权
经营专卖店,一般采取 4S 店的形式。这种多功能一体化的专卖店,一般是由汽
车厂家统一制定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收费标准,统一培训经销人员和维
修人员。4S 店集合了汽车销售、零部件供应、售后服务和信息反馈的功能。
目前长安汽车采用协同集中的采购模式。具体如下:
长安汽车在供应商体系能力建设方面,通过供应商技术支持帮扶提升及专家
团队常态化评估检查,不断清理整顿供应商体系,实现供应商体系能力提升。
长安汽车在供应商质量保证方面采取供应商全过程质量管理帮扶,利用《零
部件质量开发管理手册》,对关键里程碑、控制点全过程监控。在新产品开发阶
段,采取供应商早期参与及推广面向成本设计的机制;量产产品利用零部件总成
本模型、对标分析及各种成本核算工具,精细化成本数据,实现总体成本控制。
长安汽车在物资交付流程上采取生产计划提前发放、生产计划推演等方式规
避保供风险,每月发布供应商业绩实施动态比例管理,优化供应商关系平衡交付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能力。
在团队建设方面,长安汽车采购团队立足走向世界一流采购团队,针对采购
发展形势,通过团队员工走出去,国内、国际专家走进来的方式,使员工整体素
质得到全面提高,同时,动态优化组织机构,实施 AB 角协同工作方式,加强业
务板块协同。
发行人通过评审选定合格供应商,以综合评选等方式来达到采购最优价,有
效控制采购成本,为发行人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整车生产的工艺流程如下:
(1)冲压
冲压是钢板被冲压成车身部件的过程。冲压车间主要承担大型覆盖件的冲压
生产任务。冲压的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2)焊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焊接是将公司冲压车间生产的车身部件和向供应商采购的其它冲压零部件
焊接后组成汽车车身的过程。车身车间主要从事焊接工作,承担各类整车白车身
的生产。车间采用有限自动化,即按照保证质量、符合人体工程学和结合经济效
益三方面原则使用机器人进行焊接,大件上料采用机械化辅助装置,其他工序一
般采用手工操作。焊接的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3)涂装
焊接车身在涂装前须进行抗腐蚀处理和清洁处理。在涂装过程中,清洁后的
车身将经过多层油漆,以确保油漆光泽和厚度的一致性。油漆车间主要对整车白
车身进行前处理清洗、电泳底漆、焊缝密封、防震隔热胶喷涂、中涂喷涂、面漆
喷涂,属于防腐性和优质装饰保护性涂层的表面涂装。主要采用前处理电泳线、
粗细密封及底部喷胶线、中涂喷漆线、面漆生产线、整理报交线等设备。
涂装的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4)总装
汽车的完整总装过程包括底盘和发动机装配、不同汽车附件的预装配和最终
装配过程。在底盘装配过程中,车桥和转向系统被安装在车身(架)上,形成完
整的底盘。在发动机装配过程中,发动机和传动装置被装配成完整的动力传动系
统。其它零部件(包括车身内饰件、汽车电池和前灯)也在最终装配前被装配入
子模块。在装配过程的最后阶段,完整的底盘系统、动力总成、主要辅助系统、
镶嵌玻璃、轮胎和其它零部件经过装配形成整车。
总装车间承担整车的装配工作,包括部装、总装、检测、返修、雨淋和油漆
返修等工作。总装车间内共设有内饰线、底盘线、检测线等主生产线,门分装线、
仪表板分装线、发动机分装线和动力合装线,以及返修线和油漆返修等生产区域。
总装的典型工艺流程如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1)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整车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产能 168.75 225.00 214.00 229.00
注:1、产能数据不含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等合资企业产能;2、2025 年 1-9 月产能数据已
按照季度折算。
(2)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整车产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产量 189.83 262.57 258.32 229.84
销量 206.61 268.38 255.31 234.62
其中:自主品牌销量 175.04 222.65 209.78 187.46
注:上述产销量数据含下属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具备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国家对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类型实行准入管理。工信部负责道路机动车辆生
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工信部每月以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的形式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类型实施准入管理,未
列入公告产品类型的汽车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长安专用、河北长安、合肥长安、
重庆铃耀已取得车辆生产企业准入,且其生产的主要车型已被列入《道路机动车
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已取得的污染物排放许可或登记具体
情况如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持证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核发部门 许可业务 有效期限
发行人(两江工厂一 91500000202863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汽车整车制 2024.11.12-
厂区) 0X6004U 两江新区分局 造,锅炉 2029.11.11
发行人(两江工厂二 91500000202863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汽车整车制 2022.09.25-
厂区) 0X6003Q 两江新区分局 造,锅炉 2027.09.24
发行人(两江工厂三 91500000202863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汽车整车制 2024.12.30-
厂区) 0X6006Q 两江新区分局 造,锅炉 2029.12.29
汽车用发动机
发行人(新动力 NE 91500000202863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17-2
厂区) 0X6009V 两江新区分局 029.12.16
属铸造
汽车用发动机
发行人(新动力 HE 91500000202863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09.09-
厂区)(注) 0X6005Q 两江新区分局 2029.09.08
属铸造
发行人 915000002028632 2025.04.21-
汽车整车制
(扬帆制造厂) 0X6002Q 2030.04.20
造,锅炉
新能源车整车
制造,锅炉
汽车整车制
造,锅炉
汽柴油车整车
制造,锅炉,
造,新能源车
整车制造
南京长安(溧水开发 913201177217602 新能源车整车 2024.07.31-
区厂区) 96B003V 制造,锅炉 2029.07.30
南京长安 913201177217602 汽车用发动机 2022.11.05-
(发动机车间) 96B002Q 制造 2027.11.04
发行人(长安汽车全 固定污染源排 91500000202863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工程和技术研 2024.04.15-2
球研发中心) 污登记回执 0X6011X 两江新区分局 究和试验发展 029.04.14
发行人(长安汽车研
固定污染源排 915000002028632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 工程和技术研 2024.04.18-2
污登记回执 0X6012X 环境局 究和试验发展 029.04.17
(研发空港园区))
发行人(长安汽车长 固定污染源排 91500000202863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工程和技术研 2024.04.23-2
安科技产业园) 污登记回执 0X6013W 两江新区分局 究和试验发展 029.04.22
发行人 固定污染源排 91500000202863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汽车零部件及 2025.06.04-2
(模具事业部) 污登记回执 0X6001Q 两江新区分局 配件制造 030.06.03
固定污染源排 91500000MA5YX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 工程和技术研 2025.02.12-2
污登记回执 HKB07001Z 环境局 究和试验发展 030.02.11
注:就上述序号 5 证书,发行人已换发取得新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5 年 11 月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辐射安全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持证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核发部门 许可业务 有效期限
辐射安全 渝环辐证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 使用 II、III 2025.03.07-
发行人
许可 [10078] 江新区分局 类射线装置 2030.03.06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已取得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
体情况如下:
持证 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及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核发部门 有效期限
人 覆盖范围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
增值电信 类电子商务不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
渝
发行 业务经营 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 重庆市通 2021.01.21-
人 许可证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信管理局 2026.01.21
(注) 展相应经营活动】信息服务业务(仅
限互联网信息服务)重庆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
增值电信 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
长安 渝 B2- 重庆市通 2024.09.05-
客服 20240028 信管理局 2029.01.18
许可证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经
营活动】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
经营类电子商务)不含网络借贷信息
中介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依法须
增值电信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深蓝 渝 B2- 重庆市通 2023.05.15-
汽车 20220315 信管理局 2027.07.15
许可证 (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
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
注:就上述序号 1 证书,发行人已换发取得新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 持证人 证书名称 海关备案编码 所在地海关 有效期限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持证人 证书名称 海关备案编码 所在地海关 有效期限
(五)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近年来长安汽车稳步推进全球化“海纳百川”计划,加速全球化布局。东南
亚市场方面,2025 年 5 月泰国罗勇工厂正式投产,实现了从产品出口到产业出
海的关键跨越,产能可辐射全球右舵市场;欧洲市场方面,长安汽车品牌欧洲发
布会成功在德国举行,公司正式进军欧洲市场;中南美洲市场方面,设立墨西哥
海外子公司,强化本地化运营;中东非洲市场方面,聚焦燃油车领域,加快新市
场产品开发与准备,适时导入新能源品牌。
新高。
五、公司主要经营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144,093.96 347,523.88 6,224.60 790,345.48 69.08%
机器设备 2,828,552.44 1,823,883.13 183,929.65 820,739.66 29.02%
运输工具 29,597.68 17,658.02 106.22 11,833.44 39.98%
电子设备及其他 1,057,664.37 579,067.24 22,605.04 455,992.09 43.11%
合计 5,059,908.44 2,768,132.26 212,865.50 2,078,910.67 41.09%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账面原值。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与电
子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
司拥有权利类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不动产权合计 250 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合计 293.09 万平方米;除上述不动产权涉及的房屋所有权外,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另拥有房屋所有权 62 项,建筑面积合计 24.54 万平方米。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247,983.02 49,086.56 - 198,896.46
专利权 8,651.01 3,229.38 - 5,421.63
非专利技术 2,412,071.35 1,138,246.50 45,892.61 1,227,932.24
软件 96,433.75 82,194.61 2,361.79 11,877.36
商标权 264,419.67 86,331.32 2,238.12 175,850.24
合计 3,029,558.80 1,359,088.37 50,492.52 1,619,977.93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非专利技术、软件、商标
权等。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除本节“五/(一)主要固定资产”涉及的土地使
用权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另拥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9 项,土地面积合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境内外授权专利 12,650 项,其中发明专
利 4,557 项、实用新型专利 5,396 项、外观设计专利 2,697 项。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境内注册商标 3,141 项、境外注册商标 1,992
项。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831 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业务发展战略
中国汽车品牌当前正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其中新能源是中国品牌的核心发
力点,智能化是差异化竞争力的重要元素,海外市场成为未来的确定性增量。面
向未来,长安汽车将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以战略思维谋全局、以转型变革迎挑战,
自 2017 年发布“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以来,公司不断审视、优化,
目前已迭代至 9.0 版本。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以“战略引领、系统变革、极致效率、创新突破”为关键,加速向智能低碳
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向世界一流汽车品牌迈进。
(二)业务发展目标和计划
未来,公司将持续构建“133446”战略架构,坚定“打造世界一流汽车品牌”
的 1 个愿景,以新能源香格里拉、智能化北斗天枢、全球化海纳百川 3 大计划为
核心支撑,聚焦打造 AI、效率(含数智化)、文化 3 大核心竞争力,发展全球
市场、自主品牌、合资品牌、产业生态 4 大业务,突破客户经营、极致产品、科
技创新、品牌运营 4 大关键能力,强化组织与人才、资源匹配、融入大生态、数
智制造、全球治理、党建引领 6 大基础保障。2030 年,长安汽车力争实现销售
公司以“香格里拉”“北斗天枢”“海纳百川”三大计划为抓手,全面夯实
发展基础,确保战略目标达成。
(1)新能源“香格里拉”计划
以阿维塔、深蓝、长安启源三大数智电动汽车品牌为依托,构建竞争优势,
坚定不移打造全球化大单品。阿维塔主要占位新豪华高端情感智能电动市场,深
蓝持续面向“年轻态”用户,长安启源聚焦主流新能源市场新主流家庭型用户。
围绕“智慧新蓝鲸”“金钟罩电池”,持续打造新能源技术差异化尖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智能化“北斗天枢”计划
推动在数智产品、数智制造、数智运营、数智生态等四方面的升级。数智产
品升级方面,持续深耕“天枢智驾”“天域智慧座舱”“天衡智能底盘”等核心
能力,快速应用及迭代,实现“芯、器、图、核、云、网、天”各项关键核心技
术全面突破。数智制造升级方面,加速推动旗下所有工厂向数智工厂转型,为向
客户提供千人千面的个性化定制产品提供支撑。数智运营升级方面,推进“一体
两翼”AI 发展策略,通过 AI 重塑研、产、供、销、服全流程体系。数智生态升
级方面,与产业生态内具有影响力的生态公司进行深度交融,同时与开发者生态
共建共赢。
(3)全球化“海纳百川”计划
同“球”共济,协同布局欧洲、中东非等市场,坚定全球化战略布局,加速
构建区域本地化运营体系和能力。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与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财务
性投资的界定如下:
(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
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
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
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
会、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
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
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
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
业务计算口径。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
(三)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且余额不为零的相关会
计科目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
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资产科目汇总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账面价值 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科目 账面价值 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
合计 8,478,754.96 -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库存现金 3.72 否
银行存款 3,020,723.64 否
其他货币资金 81,623.30 否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2,421,717.26 否
合计 5,524,067.92 -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及存放于财务公司
款项,其他货币资金为受限货币资金,主要系承兑汇票保证金,不存在财务性投
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10.24 万元,主要为发
行人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交易性金融
资产,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属于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应收补贴款 25,232.49 否
押金及保证金 5,203.89 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项目 账面余额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备用金 8,389.05 否
预付股权投资款 308.96 否
应收土地收储款 11,028.84 否
应收股利 21,548.50 否
其他 25,983.93 否
合计 97,695.67 -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补贴款、应收土地收
储款、备用金、押金及保证金、应收股利、预付股权投资款等款项,均为与发行
人经营活动相关的应收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预付股权投资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预付投资 是否为财
被投资标的 与公司关系 主营业务
款金额 务性投资
股权投资,投资方向:主要
重庆常安创新私募股
聚焦新能源、智能网联以及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10.01 联营企业 否
汽车后市场等汽车产业链成
(有限合伙)
长期及成熟期项目投资
股权投资,投资方向:主要
重庆长信智汽私募股
聚焦新能源、智能网联以及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98.95 联营企业 否
汽车后市场等汽车产业链成
(有限合伙)
长期及成熟期项目投资
发行人对上述两家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均聚焦新能源、智能网联以及汽车后
市场等汽车产业链项目,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和原材料为目的的
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待抵扣进项税额 141,300.36 否
预缴税费 82,271.45 否
定期存款及其他 461,305.52 否
合计 684,877.33 -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额、预缴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税金及定期存款,不存在理财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与公司 是否为财
项目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关系 务性投资
南昌市江铃投资有
限公司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
公司
长安马自达发动机
有限公司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
限公司
为汽车经销商及机构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
公司
车金融服务
阿维塔科技(重庆)
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领行股权投资
投资 T3 出行,不从事
其他业务
(有限合伙)
时代长安动力电池 过深蓝汽车
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
聚焦智能底盘、新能动
力、智能网联三大业务
领域,围绕“车端+云
中汽创智科技有限
公司
系,开展前瞻、共性、
平台、核心技术和产品
研发及产业孵化
时代一汽动力电池 间接持股
有限公司 10%
股权投资,投资方向:
重庆长信智汽私募 主要聚焦新能源、智能
企业(有限合伙) 等汽车产业链成长期
及成熟期项目投资
重庆长安跨越车辆
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投资方向:
重庆常安创新私募 主要围绕智能网联汽
企业(有限合伙) 片、地图、算法等)进
行投资,兼顾新能源电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 与公司 是否为财
项目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关系 务性投资
池、电驱、电控、高效
电机,关键部件动力控
制、底盘电控等核心领
域开展投资
长安福特新能源汽
车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长线智能科技 高效能智能驾驶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 方案
玛斯特长安汽车有
限公司
重庆梧桐车联科技 间接持股 全栈式智能座舱系统
有限公司 41.30% 产品和服务
股权投资,投资方向:
重庆长渝私募股权
主要围绕新能源汽车
产业链及生态项目进
(有限合伙)
行投资
安和重庆鼎峰汽车
资基金
重庆安达半导体有 间接持股 IGBT、SiC 等车规级功
限公司 30% 率模块的研发、生产
汽车电子、功率半导体
湖南国芯半导体科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
技有限公司 询、技术服务、技术
转让
锂电池循环利用,业务
辰致安奇(重庆)循
环科技有限公司
池梯次利用等领域
安和(重庆)私募股 作为布局汽车领域产
间接持股
限公司 从事股权投资管理
西部车网(重庆)有 间接持股 重庆智能网联汽车市
限公司 5% 级运营平台
南京领行股权投资合
南京领行股权投资 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有限公司 GP , 投 资 管 理 T3 出
行,不从事其他业务
杭州车厘子智能科 间接持股
技有限公司 20%
南京车来出行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2,102,999.42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与股权投资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均系布
局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和前瞻领域,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
原材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是否为财
项目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务性投资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 对成员单位办理存贷款、结算
责任公司 等非银类业务
中汽新能电池科技有限 间接持股
公司 1.00%
智能线控底盘、线控制动、线
控转向、线控悬架
国汽(北京)智能网联
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 电池材料、系统管理、电芯、
院有限责任公司 电池模组等技术的研发、测试
车用关键零部件及相关产品
的生产和经营
国汽(北京)汽车轻量
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计 69,918.67 - -
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系围绕主营业务产业链及上下游业务合作而进
行的产业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
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
情形。
八、受到行政处罚及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
司法机关或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
存在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过 2 起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但结合
处罚依据、裁量标准以及有权部门出具的专项说明文件,所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
法违规,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九、报告期内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报告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就公司 2022 年度报告、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度报告情况进行问询。
上述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多次问询事项和回复情况如下:
主要事项 主要问题摘要 回复要点
额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一是 2022 年公司
整车收款结构变化,现款收取比例降低。二是
金。上述综合影响当年现金流入在收入增加的情
况下同比减少 56.52 亿元。
额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生产规模增长及付款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净
关于经营性现 周期的影响,对供应商货款支付同比增加较大,
利润变动趋势与收入不
金流和净利润 出现时间性波动。
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致,主要系公司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期,快速推
进新能源“香格里拉”、智能化“北斗天枢”、
全球化“海纳百川”三大计划,不断加大研发、
新能源、品牌以及海外等投入,加上汽车行业竞
争激烈,新增市场资源投入,期间费用投入较大,
经营上带来效益短期波动,影响公司 2024 年毛
利额。
结合产品定价、收入结
构变动、成本归集和分
保规模营销行动,影响毛利率同比下降;二是加
类方法、收入和成本匹
速新能源产品规模提升,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配性、原材料价格波动、
关于毛利率 2024 年度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一是从市场竞
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
争看,加大营销资源投入带来毛利率下滑;二是
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
新能源销售规模提升,但毛利率尚不及燃油车,
报告期内产品毛利率下
新能源渗透率增加,毛利率下降。
降原因及合理性
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规模及效益仍处于投入和
爬坡发展阶段,多数新能源汽车企业仍处于亏损
状态。
(1)深蓝汽车
持续亏损原因:持续加大品牌能力构建与产品研
说明相关子公司及参股 发投入,叠加新能源行业存量竞争、价格和技术
公司持续亏损的原因, 竞争,加大市场资源投入,导致持续亏损。
关于深蓝汽车
公司拟采取或已采取的 应对措施:提升深蓝品牌盈利能力,需从品牌力
和阿维塔
提高盈利能力的具体措 提升、打造大单品、成本改善等方面齐头并进,
施及有效性 实现销售规模提升、效益改善。
(2)阿维塔
持续亏损原因:正处于战略投入期,在产品研发、
品牌推广和渠道建设等方面均需要持续进行高
额投入;为提升市场地位及规模,加大市场资源
投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主要事项 主要问题摘要 回复要点
应对措施:采取品牌力提升与降本并行的策略,
双管齐下,实现量利双收,提升品牌盈利能力。
减值测试情况:2023 年度、2024 年度,长安汽
车聘请独立评估机构对深蓝汽车包含商誉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无需
计提商誉减值。
说明深蓝汽车报告期内 不需要计提减值合理性;(1)行业层面:国家
关于商誉 亏损较大但未计提商誉 针对汽车行业的政策频出,旨在进一步稳定和扩
减值是否合理 大汽车消费。市场消费潜力将逐步释放,新能源
汽车行业发展预期良好。(2)深蓝汽车业务开
展层面:企业发展持续向好。深蓝汽车品牌力提
升、打造大单品、成本改善等方面齐头并进,实
现量利双升。
十、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情况
(一)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1,492,748.66 11,095,959.63 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5,521.62 357,984.69 -14.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14.66%,主要系当期受新能源销量提升、新品上市推广增多、
品牌宣传加强等影响销售费用增加较多,以及当期收到产业支持补贴减少导致其
他收益下降所致。
(二)发行人最近一期净利润下滑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发行人 2025 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下滑主要系销售费用增加以及当期收到
的产业支持补贴减少所致,发行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呈上升趋势,同比增长
分上市车企亦出现业绩下滑情形,如长城汽车、比亚迪 2025 年 1-9 月归母净利
润分别同比下降 16.97%、7.5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已采取积极措施消除相关因素的影响
近年来,汽车行业竞争加剧,整车企业盈利空间受到一定挤压。2025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25
年,发行人全年实现汽车销量 291.3 万辆,同比增长 8.54%,其中,自主品牌销
量 246.82 万辆,同比增长 10.86%;新能源销量 111.00 万辆,同比增长 51.10%;
海外销量 63.73 万辆,同比增长 18.85%。
未来,预计汽车行业市场竞争仍将异常激烈,面对行业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发行人产品盈利能力有所承压。为有效应对竞争,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已采取积
极措施:
源等多款全新产品,通过新产品推出和迭代,提高产品竞争力,并增强传统燃油
车型的市场竞争力,以实现燃油车与新能源车型的协同增长。
速出海,在国际市场,长安汽车已展现了显著的增长潜力,2025 年发行人海外
销量达到 63.73 万辆,同比增长 18.85%。2025 年公司在东南亚、中南美、中东
非等市场导入多款产品,为公司未来的国际扩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加速公司全
球化战略。
效率提升等六大方面推进与落实,加强降本力度、加速降本成果体现,以“降本
提质”为主线,按“系统-分系统-子系统-零部件”四级展开的架构降低成本,提
升新能源产品盈利能力,保障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和全年经营目标达成。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预计将有效维持燃油车盈利水平、改善新能源产品效
益,从而促进长安汽车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我国汽车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
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要深化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流合作,让创新科技发
展成果更好造福世界各国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率先确立了发展新能源汽
车国家战略,接续制定面向 2020 年和 2035 年产业发展规划,得益于国家前瞻性
的产业规划和政策布局,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未来我国汽车保有量仍将
持续增长,由此带来的能源安全问题和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
我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双碳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2016 年至 2025 年,
我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由 50.7 万辆增长至 1,649 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提出的“到 2025 年新能源新车销量达
到销售总量 20%左右”发展目标。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进一步提升至
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还将持续提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数据来源:中汽协、Wind
近年来,随着 5G 通信、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
展,消费者对汽车产品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升级,越来越看重汽车带来的科技附加
值,对汽车安全性、舒适性和交互性的需求不断增加。传统汽车产业开始向智能
化、网联化方向转型,汽车由传统的交通出行工具,进化为以新能源为基础、智
能化深度融合的数智新汽车,为用户提供更综合更全面的服务。智能驾驶逐渐成
为消费者购车的主导因素,智能化技术能力和搭载应用已成为车企竞争的核心要
素。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全球研发
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该等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充新能源产品
谱系,加大对天枢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平台的研发,提升公司未来在新能源汽车
市场的竞争实力。
面对未来汽车产业的变革趋势,公司于 2017 年开启“第三次创业——创新
创业计划”,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深入推进新能源“香格里拉”、智
能化“北斗天枢”、全球化“海纳百川”三大计划和“新汽车 新生态”战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推进“152”全球化布局,积极应对未来全球竞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将加强公司在新能源、智能化等方面的投入,助力长安汽车向智能低碳出
行科技公司转型,践行建设汽车强国的使命要求。
核心业务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
项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推出多款新能源产品,涵盖轿车、SUV 等多
种车型,极大丰富公司新能源产品谱系,同时加大对天枢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平
台的研发,助力公司提升新能源产品竞争力,提高市场份额,巩固现有市场地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
力提升项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长安汽车将重点解决目前制约发展的业务痛点,
打造科研设计高地及智能化测试试验基地,满足项目造型设计资源需求,支撑智
能化战略落地,加强设计、智能化测试等核心系统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
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有所降低,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
到进一步改善,抗风险能力亦将进一步增强。
安汽车正式成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全额认
购,大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一方面为公司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有助于夯
实公司稳健经营发展基础,另一方面体现了大股东支持公司稳定发展的决心,以
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提振投资者信心,
进而实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长安汽车,中国长安汽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拟认购金额为 60 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长安汽车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长安汽车。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
全额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
行价格为 9.5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和发行人最近一年末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计算结果向上取
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630,252,10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舍去处理。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
行结束后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前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
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十八个月的限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间,发行对象及其控制的企业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
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九)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
项目
合计 1,082,664.00 6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
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
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长安汽车。本次发行前,中国长安汽
车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中国长安汽车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
发表意见。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辰致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国资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中国长安汽车及其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 35.10%的股份。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后,中国长安汽车及其控制的企业
合计持股比例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38.98%。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中国长安汽车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行为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
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
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
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对象中国长安汽车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026 年 1 月 16 日,经公司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审议,已批准中国长安汽车免于发出要约。因此,中
国长安汽车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
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方案已于 2026 年 1 月取得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的批复。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
(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九、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下述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情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十、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之“四、关于第四十条‘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
资规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关于融资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630,252,10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
三十”之规定。
(二)关于融资时间间隔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
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
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
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
规定。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9 日,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间隔超过 18 个月,符合时间间
隔的要求。
(三)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
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
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
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
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
关的研发投入。
本次发行由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述规定。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协议内容摘要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注册资本:2,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 年 7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EPY98C4R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260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
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支付结算、个人理财服务) 一
般项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二手车经纪;电
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
险废物经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动机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发电
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
件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国
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
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国务院国资委为中国长安汽车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中国长安汽车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主营业务情况
中国长安汽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民族汽车品牌搞上去”等
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经国务院批准,基于长安汽车、辰致集团、
财务公司、长安汽车金融等公司创建的央企汽车集团。业务范围涵盖汽车整车及
零部件、汽车销售、金融及物流服务、摩托车业务等,覆盖汽车全产业链。
(四)最近一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中国长安汽车系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 2025 年 5
月 31 日为分立基准日实施存续分立的新设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7 日完成工商
登记,成立时间不满一年。
中国长安汽车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853.45
负债总额 1,792.29
所有者权益 1,061.16
项目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437.47
净利润 28.35
注: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2、2025 年 1-9 月损益数据系假设中国长安汽车分立于 2025 年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中国长安汽车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长安汽车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中国长安汽车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会因本次
发行而新增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关联关系产生影响,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因本次
发行新增与中国长安汽车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司将继
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
公允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证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告前 24 个月发行对象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 24 个
月内,中国长安汽车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八)认购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长安汽车签署的承诺,中国长安汽车用于认购长安汽车本次发行股
票的资金均来源于中国长安汽车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
存在对外募集资金、代持、结构化安排等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发行人及
除中国长安汽车以外的其他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中国长安汽车提供
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中国长安汽车本次认购的股
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股权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长安汽车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与中国长安汽车签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同内容摘要如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合同主体
发行人/甲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即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9.5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和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市场惯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认购数量与认购方式
认购人同意以人民币 6,000,000,000.00 元(大写:陆拾亿元整,以下简称“认
购价款”)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以前述认
购价款上限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向下调整,具体为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发放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前
款约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四)认购价款的支付和标的股份的交割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认购人按照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发出
的《缴款通知书》的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主承销商为本
次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待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完毕
且扣除相关费用后,主承销商将资金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应在认购人按照前款约定付清认购价款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将认购股份登记于认购人证券账户的相关登记手
续。
发行人根据本协议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至认购人名下之日为本次发
行完成日。认购人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享有本次发行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
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五)限售期
认购人同意并承诺,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标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在本次发行前,认购人及认购人控制的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但前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
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
定。
认购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所认购的标的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上述限售期限届满后,认购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该等限售股份将依据届时有
效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办理转让和交易。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认购人同意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于本次发行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
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七)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本协议于双方签署日成立,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八)违约责任
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
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止或解除而免除。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含本数),
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
升项目
合计 1,082,664.00 600,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
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
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
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
本项目投资总额 909,547.00 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新能源车型开发、数智平台
开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合计 - 909,547.00 450,000.0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能源车型开发项目
项目总投资 436,317.00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0 万元
长安汽车、深蓝汽车
深蓝汽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增资
或借款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至深蓝汽车。若采用借款方式实施,借
项目实施主体 款利率不低于借款发放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若采用增资
方式实施,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深蓝汽车全部股东权益的
评估结果,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增资。
本项目包括多款新能源车型的开发,涵盖轿车、SUV 等多种车型。
研发内容 项目完成后,公司新能源产品谱系得到进一步丰富,旗下新能源品
牌的性能、消费体验和产品竞争力将得到显著提升。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436,317.00 万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序号 投资明细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投入金额
合计 436,317.00 100.00% 300,000.00
本项目投资数额根据项目研发方向、开发级别及具体开发内容,并结合过往
产品开发项目经验,综合评估确定。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委外及试验费、研发人员
薪酬、样车样件样机费、市场调研及差旅费、其他费用等。
①研发人员薪酬
基于长安汽车 CA-PDS 流程,根据项目开发级别、开发内容与开发周期,以
及项目配备研发人员需要与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水平,预计本项目研发人员薪酬投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入为 127,995.00 万元。
②委外及试验费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
主要包括第三方研发支持、专项检测等服务,结合供应
需服务数量。
主要包括性能试验、可靠性试验、合规性检测等,结合
本与试验次数。
委外及试验费总投资金额为 200,040.00 万元。
③样车、样件、样机费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
主要包括样车采购、租赁、定制等,结合供应商报价及过
往样车管理经验,评估确定单价与数量。
主要包括手工样件、工装样件等,结合材料市场价、加工
标准及过往样件开发经验,评估确定单价与所需数量。
主要包括样机部件采购/定制、组装调试及功能检测等,结
成本。
样车、样件、样机费总投资金额为 63,449.00 万元。
④市场调研及差旅费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
主要包括问卷调研、深度访谈、竞品分析等调研活动,
单价与样本量。
结合差旅标准、预计票价、住宿市场价及过往差旅数据,
评估确定单项费用与出差天数。
市场调研及差旅费总投资金额为 23,791.00 万元。
⑤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材料费、夹(模)具费、试乘试驾费、试生产费等,合计投资
金额为 21,042.00 万元。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3)项目实施进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募投项目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
本项目开发周期为 48 个月,研发进度安排如下:
节点/ 建设期(月)
月份 4 8 12 16 20 24 28 32 36 40 44 48
项目启动
项目目标兼容
项目批准
数据发布
试生产准备完成
变更冻结
投产签署/量产
签署
项目验收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5)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不涉及项目备案及环评审批手续。本项目未新增项目用
地,不涉及用地审批。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数智平台开发项目
项目总投资 473,230.00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150,000.00 万元
长安汽车、长安科技
长安科技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长安汽车 2025 年 12 月 13 日发布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长安科技拟开展增
资扩股,增资完成后,长安科技仍为长安汽车控股子公司。
项目实施主体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出资或借款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至长安
科技。若采用借款方式实施,借款利率不低于借款发放时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少数股东不提供同
比例借款;若采用增资方式实施,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长安科
技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结果,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增资。
本项目包含天枢智能驾驶、智能座舱平台/技术的开发。智能驾驶方面,
本项目承载公司全场景智能驾驶战略使命,投向天枢智驾端到端的开
发,支撑包括城区/高速导航的全场景智能驾驶产品需求,将全面提升
研发内容 汽车智能化体验。智能座舱方面,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天枢座舱的开发,
该项目拟通过五维价值识别产品价值,打造 Agent 智能体、舱驾一体
AI 领航、3D AI 桌面、智慧声显、智慧运动、智慧车服务、智慧环境舱
等七大亮点,构建整车的智能总成 SDA OS,支撑整车搭载和持续 OTA。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473,230.00 万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序号 投资明细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投入金额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募集资金拟
序号 投资明细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投入金额
合计 473,230.00 100.00% 150,000.00
本项目投资数额根据项目研发方向、开发级别及具体开发内容,并结合过往
产品开发项目经验,综合评估确定。项目费用包括项目研发人员薪酬、IT 费、
委外及试验费、样车样件费、其他费用等。
①研发人员薪酬
结合项目配备研发人员需要、项目开发周期与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水平,预计
本项目研发人员薪酬投入为 70,085.00 万元。
②IT 费
开发智能驾驶平台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算法与软件研发资源,还高度依赖强大
的计算能力和高质量的训练数据。本项目 IT 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租赁高性
能算力资源(如 GPU/TPU 集群)所产生的费用,用于模型训练、仿真测试和系
统迭代;二是数据生产费用,涵盖大规模采集、清洗、标注真实道路场景数据以
及生成合成数据的成本。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
租赁算力资源,用于支撑 E2E 算法模型训练、VLA 研
求算力规模和单价测算。
主要包含数据采集、数据标注、测试车委托运营三大业
和对应单价测算。
算力租赁费、数据生产费总投资金额为 285,945.00 万元。
③委外及试验费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
主要包括座舱开发/测试、舱内视线估计算法、舱外生物
解锁、人脸识别算法、音频中间件适配、舱外生物解锁
技术支持、J6P\双 J6P 平台开发、与高校科研合作等委
外内容,评估确定单价与数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
主要包括对标测试、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等试验内容,
时考虑试验样车临牌保险、运输的预估费用。
委外及试验费总投资金额为 107,980.00 万元。
④样车、样件费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主要包括体验驱动计算机、前显示屏总成、组合仪表总成、抬
头显示器总成、车内麦克风总成、智能驾驶域控制器总成、全
像头总成、DMS 高清摄像头总成等各类样件采购,结合过往
产品开发经验,确定单价与数量。
样车、样件费总投资金额为 4,845.00 万元。
⑤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材料费、夹(模)具费、试乘试驾费、试生产费、差旅费等,
合计投资金额为 4,375.00 万元。
(3)项目实施进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募投项目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
本项目开发周期为 23 个月,研发进度安排如下:
建设期(月)
节点/月份
平台开发启动
平台开发批准
平台数据发布
平台验证完成
平台发布
项目验收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5)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不涉及项目备案及环评审批手续。本项目未新增项目用
地,不涉及用地审批。
(二)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
本项目投资总额 173,117.00 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全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
期)和新汽车试验验证能力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长安汽车
合计 - 173,117.00 150,000.00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全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总投资 138,900.00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133,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 长安汽车
本项目拟在重庆市江北区长安汽车鱼嘴汽车城内 5 号地块建设长安汽
车全球研发中心(二期),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前瞻技术研究与
项目建设内容
造型设计能力,打造我国智能汽车原创技术策源地和汽车造型设计高
地。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38,900.00 万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 是否属于
投资明细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号 投入金额 资本性支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 募集资金拟 是否属于
投资明细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号 投入金额 资本性支出
合计 138,900.00 100.00% 133,000.00 -
①建筑工程费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安装工程费
合计 97,681.00
②设备购置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投资金额
合计 26,479.00
③其他费用
本项目其他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
费、文物调查勘查及保护、施工图审查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
费、工程监理费、城市建设配套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能源接入费及其他
检测费、安全生产保障费、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费、智慧工地、工程质量检
测费、节能评估费等。此项费用系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情况计算,合计为 13,918.00 万元。
④预备费
预备费为建设投资中针对计划范围外的难以预计的费用,为未来实施过程中
的必要预备支出进行准备,预备费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并结合施工特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参考建筑工程费等投资支出进行测算,得出本项目预备费金额为 822 万元。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 30 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建设期(月)
工作内容
项目启动
初步设计、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施工图设计
施工准备
设备订货
建安工程施工安装
设备安装调试
进驻准备完成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5)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已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2025 年 3 月 26 日取得重庆两江新区
经济运行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1-500105-04-05-581435)和重庆市生
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渝(两江)环准[2025]26 号)。本项目
未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用地审批。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汽车试验验证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 34,217.00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17,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 长安汽车
本项目拟在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长安科技园及两江新区全球研发中心进
行智能化测试试验基地第二阶段建设。本项目针对公司智能低碳出行科
技公司战略转型中提出的“新汽车”的试验验证需求,拟主要在租用的
项目建设内容
长安科技园 N2、N3、N4、N5、S1 试验楼,同时利用全球研发中心 S4
试验楼部分场地,以控制器及软件-系统-整车的智能化产品为测试对
象,构建“三全三高”的试验基地,以“3 集群+1 平台+1 服务”关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核心能力支撑试验基地高效数字化运营,最大化提前测试,提高资源利
用率,减少整车资源投入。
本项目建设地点中的长安科技园 N2、N3、N4、N5、S1 试验楼系租赁
所得,发行人已与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其中 S1 实验楼租赁期限为 2022 年 8 月 1 日-2027 年 7 月 31 日、N2-N5
租赁期限为 2024 年 4 月 1 日-2029 年 3 月 31 日,上述租赁合同的租赁
期限涵盖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合同到期后,公司预计将继续延长租
赁期限,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34,217.00 万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 是否属于资本
投资明细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号 投入金额 性支出
合计 34,217.00 100.00% 17,000.00 -
①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主要为部分公用工程设施的适应性改造。建筑工程费用按改
造内容、改造面积及建筑结构等,参考当地的造价水平进行估算,建筑工程费共
计为 40 万元。
②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新增国产设备与仪器、软硬件的价格均根据市场现行价、询价或实际
合同价计列,均为到厂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投资金额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投资金额
整车/Labcar 跨域集成、能量管理及基础关怀
测试系统
整车 OTA、车云、车联网、天线及近程网测
试系统
整车信息安全检测系统及数据安全合规测试
设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投资金额
合计 33,831.00
③设备安装费
本项目公用工程设备安装费根据项目需要情况计算,为 168 万元。
④其他费用
本项目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三同时评
价费、设备搬迁费等。此项费用系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情况计算,合计为 158 万元。
⑤预备费
预备费为建设投资中针对计划范围外的难以预计的费用,为未来实施过程中
的必要预备支出进行准备,预备费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并结合施工特点,
参考建筑安装工程等投资支出进行测算,得出本项目预备费金额为 20 万元。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 38 个月,具体建设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建设期(月)
工作内容
可研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
招标及采购合同签订
建成控制器硬件试验室
建成控制器软件试验室、智
能化体验试验室
建成跨域集成仿真试验室
建成网络空间试验室
设备、软件安装调试完成
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5)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已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2024 年 7 月 3 日取得重庆两江新区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济运行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312-500112-04-05-363493)和重庆市生态
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渝(两江)环准[2024]72 号)。本项目未
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用地审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一)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
近年来,在全球绿色转型背景下,全球主要汽车生产国纷纷加大新能源汽车
政策支持力度,跨国车企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产业竞争日趋激烈。虽然我国新
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产业仍存在关键核心技术供给不足、全面
市场化发展不均衡不充分、支撑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将围绕新能源车型、智能座舱及智能驾驶等数智化平台的开发,着力提升公司
旗下新能源品牌的性能、消费体验和产品竞争力,推动我国自主汽车品牌高质量
发展,践行建设汽车强国的使命要求。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
通信等领域有关技术加速融合,电动化、智能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
电动化方面,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从
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对汽车产品的消费需求进一
步升级,越来越看重汽车带来的科技附加值,对汽车安全性、舒适性和交互性的
需求不断增加,汽车产业开始向智能化、网联化方向转型,智能网联技术与电动
化技术发展呈融合共生、相互促进态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
公司新能源车型研发能力和数智化平台研发能力的提升,加速公司向电动化、智
能化转型。
水平
公司坚定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以创新为驱动,陆续推出新能
源“香格里拉”计划、智能化“北斗天枢”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绕新能源、智能化两大方向,高度契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有助于促进公司战
略目标的实现。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推出多款新能源产品,涵盖轿车、SUV
等多种新能源车型,极大丰富公司新能源产品谱系,同时加大对天枢智能座舱、
智能驾驶平台的研发,助力公司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市场份额,巩固现有市场
地位。
(二)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进行集体学习中强
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加
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
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培育发展新
质生产力的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关键在于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
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
提升长安汽车科技创新能力,形成坚实的产业创新底座,助力协同创新生态构建,
推动高水平科技自主可控,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和公司高质量发展。
目前汽车产业已从传统汽车时代步入到智能网联汽车的时代,围绕以智慧出
行为主的创新和设计的时代已经到来,并成为汽车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在前瞻技术研究能力方面,电动化、智能化使汽车产业跨越学科与行业边界,从
AI 智能到无人驾驶,从软件到人机交互,从智能座舱到万物互联,给汽车技术
发展带来了无限可能。在设计能力方面,随着汽车设计的边界变得越来越宽,未
来出行载具将出现多元属性的变迁,从设计载具到出行生态,从技术交叉到商业
模式,甚至文化领域的融合探索,涉及造型设计、智能座舱、智慧出行、数字增
强和跨界创意等领域,需要不断优化链条系统和创新设计边界。通过本项目建设,
长安汽车将重点解决目前制约公司发展的业务痛点,打造前瞻技术及科研设计高
地,满足项目造型设计资源需求,为新兴技术研究提供资源支撑,加速技术创新
和成果转化,为公司向世界一流汽车企业迈进提供坚实资源保障。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长安汽车于 2018 年发布“北斗天枢计划”,自 2019 年起围绕智能化测试能
力进行了一系列的投资,逐渐形成了智能化测试试验集群,公司致力于将效率和
软件能力打造为核心竞争力,以新的数字化思维和技术手段塑造新汽车、新生态
发展方向,打造“新汽车+新生态”产业公司,全面推进智能化。通过投向智能
化测试试验基地二期建设,以新汽车测试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为目标,工具
链数字化、测试自动化为抓手,构建智能化测试能力图谱,专业测试能力达到行
业领先水平。本项目是支撑长安汽车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的重要内容,
是实现“新汽车”智能化试验能力提升、建成智能化测试试验基地建设的关键环
节。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一)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突出强调了当前我国新能源
汽车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要求“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深
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
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
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紧
密围绕电动化、智能化方向,用于新能源车型、智能座舱及智能驾驶等数智化平
台的开发,符合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
透率达到 47.9%,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 11 年蝉联世界第一。根据《新能
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到 2035 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我国新销
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随着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渗透率
不断增加,新能源汽车有望发展成为我国新兴支柱产业,市场空间广阔。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数智化平台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和开发经验。新
能源产品方面,公司成功开发出长安启源 E07、深蓝 S07、阿维塔 11 等多款新能
源热销车型;平台方面,成功开发出 MPA、CPA 和 SDA 等平台。目前,公司已
完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详细可研论证,开发人员在相关领域具备丰富
经验,项目具有充分的技术可行性。
(二)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定要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一定要把民族
汽车品牌搞上去”“推动我国汽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
关键零部件的自主研发,实现技术自立自强,做强做大民族品牌”“必须加强科
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
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培育发展新质生
产力的新动能”。本项目主要通过建设前瞻技术研究中心、造型设计中心以及智
能化测试试验基地,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造型设计能力、创新能力和智能化测
试能力,进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习近平总书记为我国自主汽车品牌未
来发展做出的指导方向。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助推企业发展的主引擎,近年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全球协同研发布局,打造了来自全球 30 个国家和
地区、1 万余人的研发团队,“十一五”至今已累计掌握核心技术 1,500 余项,
实现多项技术行业领先。在智能化领域,公司 2022 年完成了智能化测试试验基
地的初始建设,初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能网联汽车试验验证能力提升、智能电
动汽车超级数字化平台开发试验条件建设。本项目拟在智能化测试试验基地一期
建设的基础上进行二期建设,一期建设积累的智能化测试资源和技术储备为本项
目打造了坚实基础。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主要业务涵盖整车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
动机的研发、生产,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新能源车型开发及产品平台技术升级项目、
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
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布局开展,符合国家政
策支持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及募集资金项目
投入后,公司新能源产品谱系将得到进一步扩充,产品结构将更加丰富和优化,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电动化、智能化方面的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推
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
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结构更加合理,财务结构更加优化,有
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并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同时,随着本次募投项
目的实施,公司的新能源产品谱系将得到进一步扩充,有助于公司新能源“香格
里拉”计划、智能化“北斗天枢”计划的推进,提升公司未来在新能源汽车市场
的竞争实力,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七、本次募投项目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募投项目未投资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
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
根据《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
次发行募投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整车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研发、生产。目前,
长安汽车自主品牌在规模、技术、市场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仍需要
在新能源、智能化等方面加大投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抢占未来发展的制高点,实现自主品牌的跨越式增长。
本次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全球研发中心
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该等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充新能源产品谱系,
推进公司新能源“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提升公司未来在新能源汽车
市场的竞争实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三)通过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中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由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深
蓝汽车、长安科技共同实施。
深蓝汽车成立于 2018 年 5 月,是一家兼有整车、研发、生产、加工、销售
等业务的全产业链新能源汽车企业,现有员工 3,000 余人。深蓝汽车由发行人投
资设立,是长安汽车“香格里拉计划”新能源战略的主要承载者。2024 年,深
蓝汽车交付新车 243,894 台,累计达成 40 万辆整车下线。根据长安汽车 2025 年
深蓝汽车拟开展增资扩股,本次增资完成后,长安汽车对深蓝汽车仍实施控制。
公司选择以深蓝汽车作为新能源车型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可以充分运用深
蓝汽车的技术与经验储备,加快新能源产品开发进程,有效提高募投项目的管理
效率及实施效率,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长安科技成立于 2022 年 12 月,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长安汽车智能化转
型的核心载体,通过布局 SDA 智能化平台,已逐步构建智能化核心能力,致力
于打造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车控三大产品体系,并推出不同价位、梯度化
功能的智驾、座舱、车控解决方案,支持燃油车/XEV 等各种动力形式的整车配
置需求。根据长安汽车 2025 年 12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长安科技拟开展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长安汽车对长安科
技的持股比例降至 75%,仍对长安科技实施控制。公司选择以长安科技作为数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可以充分运用长安科技在智能座舱、智能驾驶领
域的技术与经验储备,加快天枢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平台的开发进程,有效提高
募投项目的管理效率及实施效率,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对深蓝汽车、增资完成后的长安科技具有控制权,能有效控制项目实施
主体的经营管理,并对募集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因此,公司此次通过控股子公司
实施募投项目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
项目,该项目为研发项目。
本项目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包括研发人员薪酬、委外及试验费、样车样件费、
市场调研及差旅费、IT 费、其他费用等。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实现全球协同研发布局,通过打
造“用户需求+技术创新”的科技创新双驱动能力,实现多项技术行业领先、首
发量产,形成了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长安模式。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
有境内外授权专利 12,650 项,其中发明专利 4,557 项。公司研发实力在国家企业
技术中心评价中已累计七届 14 年名列行业第一。目前,公司的技术储备能够有
效为募投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募投项目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通过本募投
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推出多款新能源产品,涵盖轿车、SUV 等多种车型,极大
丰富公司新能源产品谱系;同时加大对天枢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平台的研发,为
大力提升长安全系品牌智能化水平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投资总额为 909,547.00 万元,结合公司过往
同类项目资本化情况及本项目开发级别及具体开发内容,预计资本化金额约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相关说明
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为研发项目,因涉及研发支出资本化预计将
形成 645,343.82 万元无形资产。
长安汽车始终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全球协同研
发布局,具备整车、新动力、智能化等全栈开发能力,实现多项技术行业领先、
首发量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整体研发投入各期金额分别为 567,780.80 万元、
逐年提升,各期分别为 4.68%、5.95%、6.36%、7.47%。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
开发项目总投资规模为 90.95 亿元,相关投资在未来三年中陆续支出,投资规模
具有合理性。
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涉及新增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构成 投资额
硬件设备 60,478.00
房屋建筑物 111,797.00
合计 172,275.00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公司现有折旧摊销方法、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
未来五年因实施该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全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3,774.42 6,470.43 6,470.43 6,470.43
新汽车试验验证能力建设项目 2,755.93 2,755.93 2,755.93 2,755.93
合计 6,530.35 9,226.36 9,226.36 9,226.36
注:数据为基于公司现行折旧摊销政策模拟测算得出。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总资产合计 1,856.30 亿元,规模较大,全球
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占发行人总资产比例仅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综上,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新能源产品谱系将得到进一步扩充,
智能化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公司新能源“香格里拉”计划、智能化“北
斗天枢”计划的推进,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间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
未来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实力,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因此,上述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收入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
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
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
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充新能源产品
谱系,推进公司新能源“香格里拉”计划、智能化“北斗天枢”计划,提升公司
未来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实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
或股权收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本次发行将有利于增强公司
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股东结构与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根据股东会授权,根据相关
约定、规定和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涉及股本及其他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发行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发行后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将
有所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将不低于 10%,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保持稳定,公司尚无对高
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对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整车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研发、生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
司业务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
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结构更加合理,财务结构更加优化,有
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并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同时,随着本次募投项
目的实施,公司的新能源产品谱系将进一步丰富,智能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短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
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长期来看,公司资本实力将
明显增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将得以
提升。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也将随之增加。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后,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加强,未来经营活
动现金流入将随之增加,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
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造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公司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依
法运作,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受损害。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违规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违
规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
降,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
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资产负债比率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 号)的核准,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
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 1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560,747,66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0662431_D02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
制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
序》”),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上述管理程序业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当时生效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程序》的要求,2020 年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2 年公
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刘家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刘家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023900071110101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北城天街支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8111201013100435758 - -
合计 598,805.92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98,608.4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03,907.1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0,545.86 2021 年度: 74,721.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6.82% 2022 年度: 69,330.1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金额与募 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
序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 诺投资 诺投资 诺投资 集后承诺 完工程度)
号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的差额[注]
H 系列五期、
H 系列五期、
NE1 系列一
NE1 系列一期 100.59%,于 2020 年 12
发动机生产能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产能力建设
力建设项目
项目
碰撞试验室 碰撞试验室能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设项目 项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CD569 生产 CD569 生产线 102.10% , 于 2021 年 1
线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合肥长安汽
合肥长安汽车
车有限公司 100.41% , 于 2024 年 8
调整升级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升级项目
项目
补充流动 100.00% , 于 2023 年 3
资金 月补充流动资金
新一代节能 新一代节能产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级项目 项目
合计 598,608.41 603,929.76 607,621.34 598,608.41 603,929.76 607,621.34 3,691.58
注:实际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受利息收益的影响。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H 系列五期、NE1
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
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60,545.86 万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
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881.8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 60662431_D05 号专
项报告鉴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本次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已使用募集资
募投项目名称
号 拟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金置换金额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H
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
级项目
合 计 420,000.00 137,881.86 137,881.86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881.86 万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前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原计划的 H 系列五期、NE1 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 生产线建设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
整升级项目等 4 个募投项目投入资金与前期规划相比存在部分节余。根据公司长
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节余资金
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68.64 万元(包括利
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单
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
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
免相关审议程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是否达到
项目累计产
序号 项目名称 [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9 月 现效益 预计效益
能利用率
H 系列五期、NE1 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
设项目
注:承诺效益为项目建成完全达产当年净利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旨在提升长安汽车自主创新能力,建成具有国
内领先水平的碰撞试验室。本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情况。
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主要涉及项目研发阶段的支出,不直接产生经
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未达预计收益,主要系:(1)近年来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传统燃油乘用车销量下滑,2019 年-2024 年间新能
源汽车渗透率从 4.68%攀升至 40.93%,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产
品主要为燃油车型,销量受到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影响,未达预期;(2)行业
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受到一定影响。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报告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956 号),结论如下:我们认为,长安汽车编制的截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了长安汽车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的因素
(一)业务与经营风险
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具有行业壁垒高、资金需求大等高风险行业特征。由于汽
车产品技术更新和升级较快,如果产品生产的人员配备、科研能力、资金保障等
方面出现暂时或持续性困难,则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公司管理的难度不断提高,而外部监管对上市公
司规范化的要求日益提高和深化,公司需要在充分考虑业务特征、人力资源、管
理特点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整体健康、有序地发展。公司如不能有效
地改善和优化管理结构,则可能会对未来的经营造成一定风险。
汽车产业技术更新和升级速度快,并且在技术选择上,基于国家产业、行业
政策的发展战略,不同技术路径的发展存在某种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在
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的产业化过程中将面临一定风险。
汽车行业作为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的产业,其发展受到经济增长、居民收入、
消费信心及产业政策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波动特征。汽
车消费属于大宗可选消费,对宏观经济周期较为敏感。当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周
期性调整时,消费者购买力与购车意愿可能受到抑制,导致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甚
至阶段性下滑,从而对公司的产销规模、盈利水平构成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模式收入占比分别为 85.54%、87.82%、88.74%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时与业务经营发展相匹配,经销网络建设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销售能力出现下
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政策与市场风险
公司所处汽车行业受行业发展政策影响较大,当前在刺激内需和鼓励消费的
背景下,汽车行业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仍将属于我国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鼓励的行
业。但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形势的变化,以及汽车行业发展的不断成熟,
如国家及地方对产业政策和汽车消费政策做出不利调整,不排除会对公司的经营
环境和市场需求产生重大影响。
当前汽车行业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攀升,行业
格局随技术迭代与政策调整加速重塑。传统头部车企深化新能源转型,凭借产品
矩阵扩容与全产业链布局巩固优势;造车新势力及跨界科技企业则以智能化技术
为核心,锚定细分赛道精准布局,密集推新以抢占市场份额。同时,行业监管政
策趋严,高能耗、低竞争力车型加速出清,资源进一步向技术领先、运营高效的
企业集中。若公司未能持续加强自身研发实力、产品竞争力和销售服务能力,导
致在细分市场的竞争能力不及竞争对手,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在电动化、智能化趋势推动下,我国汽车产品力持续提升,同时产业供应链
完整带来成本及安全的双重优势,助力我国汽车出海业务持续发展,我国现已成
为全球最大汽车出口国。2023 年公司发布全球化“海纳百川”计划,积极布局
国际市场,报告期内公司自境外取得的收入增长显著。近年来,中国汽车出口面
临的阻力加大,部分国家采取更加严格的贸易政策,提高关税和实施非关税壁垒,
导致全球贸易关系趋于紧张,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近年来,汽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
略有下滑。如未来汽车企业之间竞争进一步加剧,或公司车型销量不佳,或国家
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下游需求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640,371.03 万元、1,411,017.67
万元、1,732,853.04 万元和 1,863,168.14 万元。近两年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增长
较大,主要系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原材料采购及库存商品规模增加所致。未来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存货规模可能会继续增加。较大的存货规模
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降低资金运营效率,亦可
能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58,040.28 万元、64,432.90 万元、24,715.97 万元、
如果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产品迭代升级较快,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滞销、存货积压,
进而造成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增加。
公司近年来因收购深蓝汽车形成了较大商誉,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
商誉账面金额为 181,073.0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98%。若未来宏观经济环
境、汽车行业竞争形势或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
导致商誉存在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波动较大。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66,634.69 万元、1,986,146.62 万元、484,939.88
万元和 155,480.70 万元。受公司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及存货周转情况变
动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与公司净利润波动差异较大。
随着业务持续发展,公司的经营性应收及应付项目可能受市场因素、产业链
上下游资金情况等因素持续波动,并进行必要的存货采购、储备等经营相关资金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支出,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可能持续与净利润存在差异,有一定波动风险。
若未来业务发展中经营活动现金流无法持续有效改善,可能对公司营运资金的
正常周转造成较大压力,对生产经营等活动带来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关联销售、关联采购等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
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了
审批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就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批决
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或公司未能严格按照公允价格开展关联交易,则可能影
响公司独立性并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长安汽车相关批复,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本次
发行方案能否获得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批
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募集资金不足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含本数),
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
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若后续因监管审核、审批、前次募
集资金超比例补充流动资金等因素调减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将存在筹资不足的风
险。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
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累计实现效益
未达承诺效益,主要系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传统燃油乘用车销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下滑以及汽车行业近几年来竞争持续加剧,发行人产品的销售价格受到一定影
响所致。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全球研发中心建
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尽管公司在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时,已经
对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竞争、技术基础等因素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是宏观
环境变动、产业政策调整、行业发展、市场需求、竞争条件变化、海外贸易政策
调整等不确定因素均可能对相关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如果这些因素发生不可预
见的不利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投资效益不确定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
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
交易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
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不可抗力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资产、财产、人员
造成损害,并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会给公司增加额
外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
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朱华荣 赵 非 贾立山 邓 威
杨新民 汤谷良 李震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
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汤谷良 邓 威 杨新民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
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倪尔科 谭本宏 蒲星川 叶 沛
杨大勇 彭陶 Klaus Zyciora 张晓宇
王孝飞 王辉 张法涛 邓承浩
贺 刚 米梦冬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陈 伟
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朱华荣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张顺达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郝智伟 王 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__
刘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
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金剑华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刘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刘继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李波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许春玲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郝喜丽
年 月 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一)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
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将用于公司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全球
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
的建设,扩充新能源产品谱系,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公司整体盈利
能力,增厚未来年度的股东回报,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持续接
受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公司将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
金使用风险。
为完善和健全上市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
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遵循《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
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公司制定了《重庆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在符合条
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
平。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
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
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
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
管理框架。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
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执行情况相挂钩;
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足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同
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
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对公司或投资者相应的补偿
责任。”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辰致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
车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之《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之盖章页)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