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
关规定,现将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如下:
于公司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
于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制定<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
的议案》和《关于设立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在董
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撤销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
审计委员会 姚丽 姚丽、张晓玫、杨建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晓玫 张晓玫、梁涛、张树人
提名委员会 张树人 张树人、梁涛、路应金
战略委员会 梁涛 梁涛、张一杨、刘尊述
投资决策委员会 梁涛 梁涛、姜志川、刘尊述、梁爽、张树人
风险控制委员会 刘尊述 刘尊述、姜志川、闫诚、梁爽、张晓玫
(本页无正文,为《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