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08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彭州微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州微芯”)
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使用 4.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彭州微芯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使用 27,92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彭州微芯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上述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实施“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
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彭州微芯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4 号),深圳微
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133,13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7.04 元/股,上述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9,999,997.44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
币 17,451,983.16 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2,548,014.28 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微芯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600228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102,524.82 95,000.00
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彭州微芯,截至目前,彭州微芯的注册资本为 6,000 万
元,其中已实缴 2,920 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于对彭州微芯进行增资,27,920 万元拟用于对彭州微芯提供无息借款。本次增资
完成后,彭州微芯注册资本将增至 1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实
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
阶段)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二)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彭州微芯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2MADJQLCY1R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彭州市东三环路三段 999 号(天府中药城创新中心)2 栋 5
住所
楼 502 号
法定代表人 海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4-05-09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名称/姓名 已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股权结构
微芯生物 2,920 100.00
(三)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的财务情况
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9 月
资产总额(元) 14,494,012.99 92,459,900.49
净资产(元) 9,989,244.19 9,813,959.64
营业收入(元) - -
净利润(元) -10,755.81 -175,284.55
注:2024 年财务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审计,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
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
后,公司仍持有彭州微芯 100%的股权,其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
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彭州微芯、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亦将根
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080 万元用于对彭州微芯实缴注册资本,4,000 万元用
于对彭州微芯进行增资,27,920 万元用于对彭州微芯提供无息借款,上述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完成后,彭州微芯注册资本将增至 10,000 万元,
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彭
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微芯生物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
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
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