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2 20: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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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周林、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沙埃福思智能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杰、陶尚、陈永富持有的长沙埃福思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埃福思”)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此外,预计本
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鉴于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
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洁美科技,证券代码:002859)自 2026 年 3 月 3 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开始停
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洁美转债,债券代码:128137)自 2026 年 3 月 3
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及暂停转股。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6 年 3 月 17 日
(星期二)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
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
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埃福思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

注册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路 118 号金卓产业园 14 号小型仪表装配厂房 101
法定代表人     周林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1 日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
          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光学仪
          器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经营范围
          光学玻璃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
          销售;光学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学玻璃销
          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包括标的公司股东周林、深
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埃福思智能装备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丁杰、陶尚、陈永富在内的股东。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
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由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方式、交易
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公司已与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上述协议为公司与主
要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最终方案将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正
式协议予以确定。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
序,尽快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并督促加快工作,按照承诺
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
案仍在商讨论证中。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
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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