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6-006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1 人,代表股份 123,988,17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8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4,8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2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0 人,代表股份 19,138,1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632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9 人,代表股份 1,584,21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9 人,代表股份 1,584,2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801%。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候选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959,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
反对 1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5,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李海波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指派韦微律师、刘欣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
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