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规定了昊华能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
本办法适用于昊华能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管理工作。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昊华能源 《公司章程》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办法: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本办法所称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执行有关决议。
况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评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
宜向提名委员会汇报。
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担任召集人。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该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委员为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或者
本办法的规定,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
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提交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适合的人选:
管理人员人选;
行细致审查(包括评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兼顾考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业、战略、法
律、财务及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背景,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数通过。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与会委员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并对会
议记录签字确认。
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论事项因提名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则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后,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
表意见,独立董事委员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
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要信息。
会会费中列支。
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公
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