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2 16: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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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23179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六,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 10 张“立高转债”
                                    (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8.00 元(含税);
面利率为 0.80%;
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3 月 6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立高转债”)95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人民币 95,000.00 万元。根据《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立高转债”
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立高转债”2025 年 3 月 7 日至 2026 年 3 月 6 日期
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9 月 1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9 年 3 月 6 日)。
第五年为 2.30%、第六年为 3.0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
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
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
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
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
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
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1211】号 01),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
年跟踪评级报告》
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2023 年立高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
跟踪第【516】号 01),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立高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相关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354】号 01),公司
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本期为“立高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5
年 3 月 7 日至 2026 年 3 月 6 日,票面利率为 0.80%,即每 10 张“立高转债”
                                                  (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8.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立高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
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
发利息为 6.40 元。
   对于持有“立高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财政部、税务总
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公司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8.00 元。
   对于持有“立高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
息 8.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3 月 6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立高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将“立高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
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
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
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的通知》(国税函[2003]第 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
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立高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投资者也可通
过以下联系方式对本次付息事宜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36510920-8973
邮箱:dongmiban@ligaofoods.com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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