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及公司财务数据及
经营情况,公司就本次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
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
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5,900.00 万元(含
本数),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半导体存储测试设备产业化智造项目、半
导体存储测试设备技术研发项目、高端芯片测试设备及前沿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
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出如下假设:
有发生重大变化。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费用等影响。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不考虑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化的
原因。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140.88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
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假设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与 2025 年度经营情况持平;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以下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2)较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 15%;
(3)较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 30%
三种情形,依此测算 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限
制性股票归属、可转债转股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
等的影响。
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
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9,401.18 9,401.18 12,221.53
假设 1:202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假设 2:202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假设 3:202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
增加 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
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
下,如果公司业绩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
即期回报(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
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
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条件的媒体上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
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半导体存储测试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智造项目、高
端芯片测试设备及前沿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紧密围
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现有业务的补充和升级,顺应行业市场发展方向,
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
其中,半导体存储测试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智造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高端半
导体存储测试设备研发及产业化能力,增强公司产品技术能力,不断推动公司现
有产品升级迭代,更好满足下游客户对半导体测试设备需求,支撑公司高质量可
持续发展。
高端芯片测试设备及前沿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
力,面向下游市场前沿技术需求,推进公司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新产品研发进程,
巩固公司产品技术优势,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需求,降低公司财
务风险,为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引入高层次人才并强化自主培养体系,构筑了
跨专业、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公司通过持续完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引进优秀
人才,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
为 309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48.51%,核心技术研发团队稳定,具有较强
的技术人才优势。
公司坚持以客户实际需求、技术发展趋势以及产业应用实践为研发导向,持
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通过对新技术的战略布局实现技术自主创新及自主可控。
公司重点聚焦半导体设备领域,持续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形成了多项关键核心技
术。公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构建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截至 2025 年 6 月末,
公司累计取得知识产权 466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1 项。公司丰富的核心技术储备
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积极推进客户开发与维护,与国内头部半导体存储厂商及新型显示制造
厂商建立了紧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核心产品已应用于国内头部半导体厂
商生产线,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助力客户在降低测试成本、逐步实现供
应链国产替代的同时提升生产质量,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股东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
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将持续深耕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及系统解决方案领域,以实现关键设备
自主可控为核心目标,着力构建系统化全站点服务能力。公司将把握半导体产业
高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扩大半导体测试设备产业化能力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布
局前沿技术,拓展公司产品矩阵与技术应用领域,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扩大公
司业务规模。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等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
进行了规范,保证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的安全,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占用或挪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切实保证募
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
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全面有
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股东利益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已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
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
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效
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滨承诺如下:
“一、继续保证公司的独立性,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
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三、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
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在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