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4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债务违约情况概述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银
行北京魏公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000万
元,借款期限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兴业银行要求公司于2026年2
月26日前提前偿还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7.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因流动资金紧缺,未如期偿还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构成债务违约。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5年11月25日起6个月,
分两笔偿还,第一笔本金200万元及对应利息要求于2026年2月25日归还,第二
笔本金200万元及对应利息要求于2026年5月25日归还。上述第一笔借款本金200
万元已于2026年2月25日到期,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流动资金紧缺,已逾期本
金1,997,969.05元,构成债务违约。
上述两笔债务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2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
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上述债务违约已对公司信用造成负面影响,针对该情况,公司一方面正全
力加快资金回笼,同时严控成本费用支出;另一方面,公司正积极与银行进行
沟通协商,力争尽快就上述贷款达成延期还款协议。如果公司未能与银行就贷
款展期达成一致,后续可能面临被银行起诉,财产保全等风险,进而对公司财
务状况及日常经营造成进一步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